2020-10-20 11:13:41|作者:清洁吧
招标详情
苏州韶华大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签: 北京市招标 标的企业名称 苏州韶华大酒店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注册地(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市吴中区迎春路175号) 法定代表人 王海军 成立日期 2020-05-09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22.447545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住宿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20506MA21EPKU9Q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酒店管理;物业管理;餐饮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否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 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上海浦东华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2019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审计机构 2020年06月30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62 -6.6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20.75 4.93 115.83 其他披露内容 依据江苏金证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金证通评报字【2020】第0127号):1、纳入评估范围的酒店房产和土地均已出租给苏州名仕医院,租赁期限为“5+5”年,截止2019年9月30日第一个5年租赁期已结束,因符合租赁条款规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上海浦东华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决定不再续租,但截止评估基准日,酒店房产和土地尚未收回,仍由苏州名仕医院占用中。2、纳入评估范围的吴中东路82号203室、403室、404室、206室均已出租给苏州名仕医院,租赁期限为“3+5”年,截止2019年9月30日第一个3年租赁期已结束,因符合租赁条款规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上海浦东华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决定不再续租,但截止评估基准日,上述出租房产尚未收回,仍由苏州名仕医院占用中。3、纳入评估范围的房产和土地均由上海浦东华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投入至韶华大酒店有限公司,至评估基准日时,证载产权持有人仍为上海浦东华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4、标的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实收资本122.447545万元,根据标的企业章程约定出资时间截止至2030年4月12日。5、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交易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名称 上海浦东华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969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王海军 成立日期 1992-09-07 注册资本 86336.0625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15132217041D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0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100010433L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0-03-17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华油企管【2020】59号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苏州韶华大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底价 5,627.72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日须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1130万元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由北交所按规定返还。2.若非转让方原因,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1)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5)意向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本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13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公告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