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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中路以北、纵三路以西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

2020-10-23 10:44:23|作者:清洁吧
招标详情 佛山中建至诚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详情 659人 可引荐人脉 立即引荐 2条 历史招中标信息 立即监控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中路以北、纵三路以西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中路以北、纵三路以西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中路以北、纵三路以西地块项目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备案项目编号:2020-440606-70-03-081997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中建至诚置业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中路以北、纵三路以西 2.2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12栋建筑物及其配套工程的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地下二层,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项目业态包含高层住宅及底商等。其中住宅17.5万平方米,12栋层高1(架空层)+32层住宅,底商0.4万平方米,项目配套0.7万平方米,地下室6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为290918万元。(招标人有权按实际设计情况微调工程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工程具体实施规模及建设内容最终以经职能部门审定的施工图为准。) 2.3计划工期:工期为36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从监理发出开工令之日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止。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的建筑及结构(含装配式建筑)、防雷工程、防水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外墙装饰、铝合金门窗工程、栏杆百叶、给排水、电气(含智能化)、户内门、消防、园林绿化、景观及市政、电梯工程、燃气、外电、人防、室外配套工程、单元户外有线电视、燃气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永久路口开设、市政永久给排水工程等,完成以上工作内容的报、验收,接通、开通,直至投入使用为止。同时负责预算、结算编制和审核及审计配合工作,分包人管理和协调,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完成检验监测,负责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保修维护工作,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BIM技术运用,装配式建筑应用,竣工图纸及竣工结算编制,竣工验收、移交和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协助配合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48628784.32元。 2.5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并承诺获得“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奖”,争创“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承包人有责任督促、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的工程达到评优的相关条件和标准。承包人应严格按照《GBT51129-2017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2019版》、《佛山市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指引》实施装配式建筑施工及质量管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查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平台或网站:“诚信管理平台(系统)”“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并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的查询结论为准。如相关网站载明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信息或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交由相关建设单位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否则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在顺德区内承建的项目,如出现网站之间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以“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网站”信息为准)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10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本工程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缴交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0年11月13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1月13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3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1.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 7.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方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中建至诚置业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宏广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河滨中路9号建业楼办公室2-A1号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1座2103单元 联系人:李志杰 联系人:张小胜 邮编:528000 邮编:528000 电话:17859930795 电话:0757-8307902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fshongguangda@163.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编:528000 2020年10月22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宏广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