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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3 10:43:01|作者:清洁吧
招标详情 沈阳市公安局北站地区分局2020年度物业管理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公安局北站地区分局2020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JH20-210100-0353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00-03531 项目名称:沈阳市公安局北站地区分局2020年度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789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C1204物业管理服务 最高限价: 人民币478900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详见采购文件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一、物业基本情况 1、服务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15-8号。 2、服务面积:楼宇总建筑面积5797平方米。二、主要岗位人员配置及要求(12人) 1、项目经理(1人) 要求:年龄在45 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三年以上从事物业经理管理经验;精通物业管理组织运作实施,并具有较强的管理和沟通能力,政审合格。 2、司炉工(1人)要求:年龄5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品德良好、责任心强,熟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等工作,政审合格。 3、保洁人员(5人) 要求:年龄5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动作利落,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素养佳,政审合格。 4、秩序维护人员(4人) 要求:年龄55周岁以下,身高在1.70米以上,身材挺拔,反应灵活,品德良好,责任心强,政审合格。 5、洗衣房洗衣工(1人) 要求:年龄55周岁以下,责任心强,掌握熨烫,织补基本常识。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动作利落,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素养佳,政审合格。三、项目委托管理事项范围(一)锅炉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二)卫生保洁、绿化管理 1、负责公共区域、庭院、道路、房屋公用走廊、楼梯安全通道、大厅、天台、天棚、墙壁、门窗、室内玻璃、公共卫生间、牌匾、室内外灯具装饰物等全天候卫生清洁。 2、负责部分领导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的卫生清扫工作。 3、负责每日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4、负责办公家具、地板、理石地面、墙面、地毯保洁养护工作。 5、负责室外的清扫或整理工作。 6、负责卫生消杀(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7、负责冬季庭院除雪。 8、负责庭院环境绿化管理工作(包括日常花草树木养护、摆放等)。(三)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巡视 1、负责办公区域24小时公共秩序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24小时门禁管理:礼貌接待来局办事人员,按采购人规定对外来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后放行。制止在门口随意停车、人员聚集、拦截车辆等行为,对蓄意闹事者坚决劝阻,确保办公秩序,使门禁真正成为本物业的安全屏障和文明窗口。 3、负责良好出入院内车辆查验、登记、摆放疏导工作,对院内停车场进行有序管理。 4、负责24小时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及紧急事件处置报告工作。 5、负责院内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灭火器日常管理,包括使用管理,时效管理,每次对消防设备巡查(灭火器、消火栓),需填写巡查记录。 6、24小时对停车场进行管理:登记出入库车辆,定期检查停放车辆,做好外来车辆疏导,指挥车辆停放,防止危险品和可疑人员进入院内。 7、发现消防设备故障与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采购人。 8、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制订针对采购人特点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有针对性制订应对火灾、漏水、盗窃、意外治安事件、骚扰“采购人”秩序、重大设备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理预案,并做必要演练。一旦发生案情时,即予果断、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努力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点。 9、秩序维护员岗位人员要规范着装,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范,认真填写各项表格文件;负责对外来人员信息和检查进出车辆进行询问登记,检查外来人员携带物品;遇突发情况,及时汇报,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重大活动期间,做好车辆引导工作,及外来人员分流工作,每日对所使用设备进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跟踪维修进程。(四)物资管理 1、妥善使用、保养和维护各种设备、工具、办公用房,在本合同终止时必须全部移交采购人,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工具、办公用房要求保证完好,在扣除自然磨损因素后完好率达到100%。 2、合理使用和管理“采购人”发放的各类日常生活物资,加强物耗成本管理避免浪费,建立物资出入库保管和消耗登记制度。 3、对采购人的办公设施,各种机械设备不得擅自占用、使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使用须经采购人同意。在工作过程中如损坏采购人物品负责全部赔偿。(五)其他职责 1、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采购人名义做虚假和不实的宣传。 2、根据合同规定或采购人指示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委托管理事项转给第三人,对需由其它专业公司承担的服务管理事项,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转委托(以书面报告批复为准)。 3、保持同采购人管理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采购人的意见,接受采购人的提议,监督和指导。 4、严格审核录用劳务人员:如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与采购人协商,并将新录用人员的自然情况书面向采购人通报,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5、及时调整采购人认为不适合继续在采购人服务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6、建立从业人员考勤制度,实施岗前及在岗位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7、供应商成交后须按采购人要求合同签订后5日内及时入场提供服务。 8、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招标后实际需求变化情况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调岗、增加人员、减少人员(增、减人员数量不超过总人数的10%),合同金额随之相应调整。四、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员工工资,各种社会保险费、服装、福利、办公用品、管理费、税金等。 2、保洁物料、保洁工具及保洁设备等,均由成交单位提供。 3、除雪工具、除雪剂等相关除雪物资,均由成交单位提供。 4、工程维修人员所使用的所有工具均由成交单位提供,设备设施所发生的维修材料费用由采购人提供,采购人承担设备设施所产生的水、电、燃气等能耗费用。 5、保安器具由成交单位提供。 6、绿植养护及工具由成交单位承担。 7、采购人承担设备设施所产生的水、电、燃气等能耗费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10 月26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线下载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3 日 9:30 时(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6楼非招标采购文件接收服务区。 六、开启 时间: 2020 年 11 月 3 日 9:30 时(北京时间) 地点:具体开启地点在大厦1楼大厅LED显示屏公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公安局北站地区分局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15-8号 联系方式: 金小刚 024-8853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024-22890043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枫 电话: 024-22896613、22890043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10-23 附件: JH20-210100-03531上网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