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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4 20:52:23|作者:清洁吧
招标详情 新调2020-22苏州高新区邓尉路(滨河路~运河路)给水管道改造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0-10-23 新调2020-22苏州高新区邓尉路(滨河路~运河路)给水管道改造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调2020-22苏州高新区邓尉路(滨河路~运河路)给水管道改造工程已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虎行审投项〔2020〕1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调2020-22苏州高新区邓尉路(滨河路~运河路)给水管道改造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高新区邓尉路(运河路—滨河路) 2.2规模:给水工程,最大管径DN500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合同估算价(万元)工期(天) E3205010304009268002001新调2020-22苏州高新区邓尉路(滨河路~运河路)给水管道改造工程给水工程90.00142 2.4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无 3.5信誉要求:无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详见3.1;(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详见3.3;(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6)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除满足上述3.3条要求外还需满足: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7)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苏承揽业务按苏住建建[2018]14文执行。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三、备注:1、本项目设计图纸上传于招标文件附件中,请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2、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规定格式填写“企业承诺书”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并在规定端口上传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四、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五、本项目执行苏清办[2020]2号文(《关于公布2020年春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六、本次招标执行《2020年春节前高新区建筑领域清欠通报》苏高新住建通[2020]3号文,拒绝被通报批评且暂停在高新区承揽业务的施工单位及个人参与本次投标;七、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扣分分值按开标当日所在季度应执行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结果所列分值计取;八、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贯彻落实“苏安码”管理的通知》(苏住建质[2020]25号)。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10:00至2020年10月29日17: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20.00元;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02日 10时1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6.3□本项目采用信用评价分筛选模式,满足条件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具体筛选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科技大厦5幢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马运路248号-3三楼(西门A区)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许家胤联 系 人:龚芯怡 电 话:0512-68258368电 话:0512-68083666-6404 传 真:传 真:0512-68787802 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398036559@qq.com 网 址:网 址:http://www.rhzh.net/Default.aspx 开 户 银 行:开 户 银 行: 账 号:账 号: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附件: 设计图纸.rar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