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4 20:53:41|作者:清洁吧
招标详情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泊头职业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编号:Z1309002003121011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政府采购法》要求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人名称:泊头职业学院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泊头市光明街15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树林 0317-802616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吉林南大道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程莉 电话:0317-2178231 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分包名称:泊头职业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0万元 采购用途:保洁、保安、绿化 项目实施地点:泊头职业学院院内及外租楼。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资质上传模块中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8或2019年度)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原始记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失信记录声明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以上资料除按要求提供外,还须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有正副本的,提供之一),由采购人在评标现场审核,不满足要求者取消投标资格。 获取文件时间:2020年10月26日 08时30分至2020年10月30日 17时30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下载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其他 招标文件售价:0.0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6日 08时50分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6日 08:50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期限。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7-2178231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备注: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办电话0317-2021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