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长沙市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湘江风光带(南段北段)和浏阳河风光带(163医院对面至三一大道浏阳河桥)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2020-10-24 20:57:25|作者:清洁吧
招标详情 长沙市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湘江风光带(南段北段)和浏阳河风光带(163医院对面至三一大道浏阳河桥)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2020-10-23 15:03:22.0 长沙市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湘江风光带(南段北段)和浏阳河风光带(163医院对面至三一大道浏阳河桥)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GK-202010100048-1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玉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湘江风光带(南段北段)和浏阳河风光带(163医院对面至三一大道浏阳河桥)清扫保洁服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01010004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1湘江风光带(南段北段)和浏阳河风光带(163医院对面至三一大道浏阳河桥)清扫保洁服务采购清扫服务清扫保洁服务项11760000 合计金额小写: 176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柒拾陆万元整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本项目主要对湘江风光带南段(湘江一桥至风嘴路口)、湘江风光带北段(浏阳河口至捞刀河口)和浏阳河风光带(163医院对面至三一大道桥)的清扫保洁服务进行采购。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2020-10-12 —— 2021-10-11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固定总价合同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40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年服务费用为1760000元/年,该合同价款为含税价。由甲方对乙方依据本合同附件《开福区绿化园林管理局环境卫生清洁服务质量标准及扣分细则》进行考核,在每次付款前由双方根据考核的情况据实结算,结算后的金额为甲方实际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40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40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40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栏山支行(长沙玉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82010100000288278)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道路保洁1.1道路实行每天两大扫,全天候巡回保洁。1.2清扫保洁必须做到“三统一、五净”、“一通”标准。即佩戴标志统一、工作时间统一、工作质量统一,路面净、路边净、树穴周边净、花台周围净、边角梯癜净;泄水眼通。1.3保洁人员要求巡回保洁,随脏随扫,岗不离人。保洁速度为每100米不超过四分钟,重点部位不超过3分钟,保洁路段每30分钟必须巡回保洁一遍。保证路面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砂石、无污泥积水、无乱泼食物、无人畜粪便。1.4清扫道路人工清扫率达100%,保洁率达100%,道路路面应见本色。l.5清扫时不逆风、不扬尘,应主动避让行人,垃圾必须堆放在指定垃圾站,不得随意乱倒,严禁焚烧垃圾。1.6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好各路段的清扫保洁工作任务。因突发事件造成的路面污染,视路面污染面的大小,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突击清理完毕。1.7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段,两班人员必须同时在现场将路段打扫干净时方可交接,否则保洁人员不能下班,各路段责任人(清扫保活班队长)进行督查验收。2)果皮箱的清洁及维护2.1果皮箱及时清倒、归位,无溢出、无异味、表面干净无污迹。2.2及时将果皮箱内垃圾清掏干净,班内时间做到巡回检查清掏,并保证果皮箱随时不满冒、不吊挂,下班时不得留有满冒果皮,保持果皮箱周边的环境清洁。2.3果皮箱清掏完后逐个上锁,避免人为损坏,发现损坏及时上报,更换。(3)公共厕所清扫保洁标准3.1公共厕所容貌整洁。大小便池无尿垢、无姐、蝇,设施无破损,公共厕所内外无“牛皮癣”,无堆放杂物。3.2公共厕所洁净。管理用房、地面、门窗、蹲位、间板、坑道、便盆、内外墙面、洗手池及设施设备等干净整洁,无堆物及蛛丝蛛网。3.3公共厕所整洁整齐,指示标牌悬挂规范。3.4随时掌握了解公厕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堵塞、设施设备损坏现象,做到及时通报、疏通和维修。3.5按规定要求及时做好公厕的打药灭蝇、灭蛆工作。3.6公厕管理用房不得私自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器设备。(4)公共设施的保洁及维护定时擦拭路灯、灯杆、标识牌及广场绿地上各种设施,保证每天擦拭一次,各种设施放置正确,无倾斜、移位,无积尘等。(5)绿地保洁目标及标准:5.l清扫草地,清理绿篱下面的枯枝落叶。5.2日视无枯枝落叶,无果皮,无饮料罐,无碎石块等垃圾和杂物;5.3树穴、花池、绿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厘米左右,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5.3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湘江风光带南段(湘江一桥至凤嘴路口)1. 1湘江风光带南段(湘江一桥至风嘴路口)各个广场硬化及铺装地面、绿化带、沿堤二米范围内的水域保洁工作。陆地总占地面积约175072平方米(其中广场地面面积87787.00平方米,绿化带面积87285. 00平方米)。1. 2水域保洁:沿堤二米范围内水域的漂浮垃圾的打捞和清理工作。1. 3湘江风光带南段(湘江一-桥至风嘴路口)区域内三个环保厕所的管理及清洁、保洁等工作,其中厕所面积172.00平方米。1. 4湘江风光带南段(湘江一桥至凤嘴路口)区域内各种公共设施设备的清洗和保洁工作,坐凳、垃圾桶每日洗抹至少一次,游路、广场每月冲洗二次。如遇迎接检查等特殊情况,无条件增加冲洗总数以满足检查需要。1. 5湘江风光带南段(湘江一桥至风嘴路口)区域内垃圾收集、清理、运输至垃圾站。1. 6大小风帆(大风帆一个,小风帆两个)每季度定期清洗,一年度清洗四次。1. 7)湘江风光带(湘江一桥至凤嘴路口)区域内所有铺装设施、地面、植株等牛皮癣的清除。1. 8湘江风光带(湘江一桥至凤嘴路口)区域内化粪池及喷泉地沟的清理、疏通(其中喷泉地沟四处,三个男女环保厕所)。1. 9湘江风光带(湘江一桥至凤嘴路口)区域内灭鼠、灭蝇、灭蟑。1. 10汛期内及汛后、灾期内及灾后对本段范围内各个广场硬化及铺装地面、绿化带、沿堤二米范围内的水域等保沽区域进行清理、清淤、垃圾清运等工作,如甲方确认乙方的工作确实超出正常工作量,甲方可按开福区财政部核定的指导价格标准按乙方超出日常工作的实际工作量对乙方进行适当补助。(2)湘江风光带北段(浏阳河口至捞刀河口)2.1湘江风光带北段(浏阳河口至捞刀河口)各个广场硬化及铺装地面、绿化带、沿堤二米范围内的水域保洁工作。陆地总占地面积约355600平方米(其中绿化带面积239300.00平方米,二级道路32500. 00平方米,三级道路11600. 00平方米,河滩面积2200. 00平方米)。2.2水域保洁:沿堤二米范围内水域的漂浮垃圾的打捞和清理工作。2. 3湘江风光带北段(浏阳河口至撈刀河口)区域内环保厕所的管理及清洁、保洁等工作。2. 4湘江风光带北段(浏阳河口至捞刀河口)区域内各种公共设施设备的清洗和保洁工作,坐凳、垃圾桶每日洗抹至少一次,游路、广场每月冲洗二次,如遇迎接检查等特殊情况,无条件增加冲洗总数以满足检查需要。2. 5湘江风光带北段(浏阳河口至捞刀河口)区域内垃圾收集、清理、运输至垃圾站。2. 6小风帆(一个)每季度定期清洗,一年度清洗四次。。2. 7湘江风光带北段(浏阳河口至撈刀河口)区域内所有铺装设施、地面、植株等牛皮癣的清除。2. 8湘江风光带北段(浏阳河口至捞刀河口)区域内化粪池及喷泉地沟的清理、疏通(其中喷泉地沟处,个男女环保厕所)。2. 9湘江风光带北段(浏阳河口至捞刀河口)区域内灭鼠、灭蝇、灭蟑。2.10汛期内及汛后、灾期内及灾后对本段范围内各个广场硬化及铺装地面、绿化带、沿堤二米范围内的水域等保洁区域进行清理、清淤、垃圾清运等工作,如甲方确认乙方的工作确实超出正常工作量,甲方可按开福区财政部门核定的指导价格标准按乙方超出日常工作的实际工作量对乙方进行适当补助。(3)浏阳河风光带(163医院对面至三一大道桥)3. 1浏阳河风光带( 163医院对面至三一大道桥)各个广场硬化及铺装地面、绿化带、沿堤二米范围内的水城保洁工作。陆地总占地面积约81025平方米(其中绿化带面积66495平方米,铺装面积14530平方米。)3. 2各个广场硬化及铺装地面、绿化带、沿堤二米范围内的水域保洁工作。3. 3水城保洁:沿堤二米范围内水域的漂浮垃圾的打撈和清理工作。3. 4区城内各种公共设施设备的清洗和保洁工作,坐凳、垃圾桶每日洗抹至少一次,游路、广场每月冲洗二次,如遇迎接检查等特殊情况,无条件增加冲洗总数以满足检查需要。3.5区域内垃圾收集、清理、运输至垃圾站。3. 6小风帆每季度定期清洗,一年四次。3. 7区域内所有铺装设施、地面、植株等牛皮癣的清除。3. 8湘江风光带北段(浏阳河口至捞刀河口)区域内化类池及喷泉地沟的清理、疏通(其中喷泉地沟处,个 男女环保厕所)。3. 9区域内灭鼠、灭蝇、灭蟑。3.10汛期内及汛后、灾期内及灾后对本段范围内各个广场硬化及铺装地面、绿化带、沿堤二米范围内的水域等保洁区城进行清理、清淤、垃圾清运等工作,如甲方确认乙方的工作确实超出正常工作量,甲方可按开福区财政部门核定的指导价格标准按乙方超出日常工作的实际工作量对乙方进行适当补助。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详见附件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清扫保洁服务应严格遵循国家规定的相关安全操作流程标准,保证安全生产安全服务。乙方对本合同范围内的水城保洁必须配备有安全资质动力船只,船只操作人员需持证(船员证).上岗。6. 2对本合同涉及的所有保洁清洁人员,乙方应一律与其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包含工伤保险)及雇主责任险6. 3如乙方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或致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工伤、赔偿等责任,与甲方无关:6. 4乙方员工的休息、管理等由乙方自行提供合法场所。6. 5服务验收流程:甲方不定期根据本合同的项目服务标准及附件的规定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如甲方工作人员现场检查乙方清扫保沽服务未达到上述规定的标准,则可通过电子数据平台将整改要求发送给乙方,乙方应在上述规定标准的时限内采取整改措施,整改完毕后应通过电子数据平台将整改结果拍照反馈给甲方,甲方再重新对整改后的服务进行考核。在每季度支付服务费一周前,双方根据项目服务标准及附件的规定按考核结果结算该季度甲方实际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7.违约责任7.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项目服务标准及附件的规定提供服务的,则根据该细则规定扣除相应的服务费。7. 2如乙方在提供服务期间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事件,造成甲方为此支付相关的赔偿费用或承担相关的责任,则甲方有权在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赔偿费用或经济损失费用。7.3乙方如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及本合同补充协议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11.其他条款无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胜利村地址:万家丽北路二段338号金鹰汇大厦918房法定代理人:贺华勇法定代理人:张江文委托代理人:周波委托代理人:刘灿电话:0731-84225235电话:0731-88910018传真:0731-85414539传真:0731-889033371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