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城区街道清扫保洁和城区公共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采购(CJZB2017-CX-3001G)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岑溪市城区街道清扫保洁和城区公共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具体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岑溪市城区街道清扫保洁和城区公共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CJZB2017-CX-3001G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项目采购及服务内容:
1、招标范围
(1)岑溪市城区范围内的街道垃圾清扫保洁,总清扫保洁面积为2,226,786.00平方米。其中一级街道的清扫保洁面积为792,231.00平方米,二级街道的清扫保洁面积为14,861.00平方米,三级街道的清扫保洁面积为819,694.00平方米;市区内13座公厕的日常维护和保洁。
(2)负责管养市区现由园林部门管养的公共绿地,总管护面积为63,182.00平方米,管理养护的行道树共9,636.00株。
2、服务内容:
(1)城区内各级街道清扫保洁;
(2)清扫保洁区域绿化带内生活垃圾清理,不包含绿化垃圾;
(3)作业道路交界处扫净各延伸5米,道路不漏扫、垃圾不漏收(包括人行道),道路卫生无死角,无边脚淤泥,街道要清洁还原本色,禁止焚烧垃圾;
(4)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垃圾清运至环卫处管理的垃圾转运站进行处理;
(5)市区内13座公共厕所清扫保洁及维护。(人民广场、南门小广场、滨江健身公园、长寿石公厕、南门公厕、北环大道公厕、文化公园各1座,东山公园6座)
(6)绿地保洁;
(7)植物(含草坪、灌木、乔木、草本花卉、垂直绿化、悬挂绿化、盆栽植物等)养护(含淋水、施肥、整修、修建、补植、除杂、防病虫害等);
(8)各类绿化设施(含护栏、护树设施,指示牌、宣传牌、警示牌等标识系统)的养护和维护管理;
(9)其他与绿地养护有关的工作。
3、服务质量要求
本项目的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达到招标文件中提出的考核办法规定的标准。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合同期限为五年。
五、项目预算:
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资金预算:本项目的第一年度服务费用预算价为15707540.08元(其中城区街道清扫保洁服务费用预算12716243.43元,城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服务费用预算2991296.65元;从第二年度起,服务费用按上年服务费用总价的3%递增。即第二年度预算总价为15707540.08*103%=16,178,766.28元,第三年度预算总价为16178766.28*103%=16,664,129.27元,以此类推)。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七、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八、投标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中国清洁清洗行业国家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供应商;
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具有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和园林绿化管理等相关服务内容,如营业执照副本未明显载明其经营范围的,投标人应提供载明企业经营范围的相关文件;
3、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载明联合体牵头人及其联合体成员。
注: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九、招标文件获取:
(一)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若由法定代表人来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由授权委托人来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 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复印件;载明其企业经营范围的相关文件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所具备的行业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由业务发生地或投标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回执原件(查询人员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为接受报名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定。
(二)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30 日至2017年 7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发售地点: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岑溪分公司(岑溪市义洲四街126号)
3、招标文件的售价为2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文档。本项目不接受邮购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一个投标人只能购买一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并时刻保持畅通,以便于联系。否则因联系不到而造成投标人权益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十、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 2017 年 7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 2017 年 7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岑溪分公司(岑溪市义洲四街126号三楼开标厅)
4、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须准时到会,出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缴纳人民币壹拾伍万元( 150,000.00)的投标保证金。
2、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方式:
(1)投标保证金可通过以下方式缴纳至采购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编号。
①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投标保证金专户;
投标人办理退投标保证金时,必须提供含保证金退还的账户名、开户行名称、账号等基本信息的申请书。
(2)开标时需提供收款单位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
(3)投标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分次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岑溪市市政管理局
开户行名称: 岑溪市建设银行
账号:4505 0164 7201 0000 0098
保证金专户联系人:罗娟妙 联系电话:0774-8226833
4、缴纳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 7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含)前转账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携带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岑溪市市政管理局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未按以上时间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办理确认手续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岑溪市市政管理局
地址: 岑溪市工农路156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73747131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岑溪市义洲四街126号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 0774-8455699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