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名称:煤炭采购项目
综合说明
1、物资名称:烟煤
2、数量:6000吨
3、交货方式:供方将煤炭运到物业公司热动中心
4、送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送完。
5、数量验收:以到需方公司磅计量为准。
6、质量检验:以需求方提供的煤质要求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
7、购买标书费用:500元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投标单位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两万元整(现金)。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到物业公司办公室办理进厂手续并交付20万元质保押金。中标单位货到验收合格后30天内将结算并返还投标保证金及进厂押金(不计息)。中标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出现工期、质量、资料等方面的违约责任,招标方有权直接从中标方的材料款及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抵作损失赔偿、罚款或违约金。
二、煤质要求:
(一)热动用煤属于II类烟煤,须满足下列指标:
1、全水适当应 ≤15%,最好不超过20%;
2、灰分应在15-20%,不应超过25%,但不宜小于10%;
3、灰分熔点应大于1200℃;
4、粘结性适中,不允许有强烈的粘结性,焦渣特性最好是:①黏着②弱粘结;
5、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最好在32-38%;
6、燃料粒度最佳在15mm-25mm,最大尺寸不应超过40mm,0-6mm不应超过50%;
7、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不低于5000千卡/千克。
(二)说明
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不低于5000大卡/千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5000大卡/千克时,不足值每千卡扣罚0.2元/吨,低于48000大卡/千克时,需方有权退货。
2、含硫<1%,每超0.1%的硫,扣罚10元/吨。
3、全水分≤15%,超出部分扣重量,扣煤量=(实际全水分-15%)*实际交货量,全水分>19%需方有权退货。
4、固定碳≥43%,每低于1%,扣罚5元/吨;32%≤挥发分≤38%,每超1%,扣10元/吨;15%≤灰分≤20%,每超1%,扣10元/吨。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向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要求。
2、招标方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内容通知到所有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方。
3、招标方有权决定是否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方。
四、投标书内容
1、投标方资质证明文件。
⑴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⑵投标方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⑶投标方情况介绍(加盖公章)。
⑷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在其他承接过煤炭采购实例的复印件(必须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3、投标报价单需列明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