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苏州市高新区 | ||
行政区域 | 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30日 17:28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苏州市高新区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受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之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所需采购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要求的各公司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ZWK2017-N-G-009号
2、项目名称:物业管理
3、服务期限:三年(2017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
4、招标预算:人民币1740万元整
5、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
7、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经营活动中三年内,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投标人需符合以下特殊条件:
(1)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许可中包含物业管理服务和宾馆(饭店)管理;
(2)非苏州市注册的单位,在苏州市(不包含4县市)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并具有承担本项目需要的人员、工具和设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除标书明确允许的内容外,亦不得分包;不允许挂靠行为。
C、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现场提供以下材料:(须加盖公司红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报名领取标书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的社保缴纳证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9、报名领取标书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017年7月7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10、报名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前台
11、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余 东 联系电话:0512-68926363
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联系人:邵 山 联系电话:0512-67379611
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胡 滨 联系电话:0512-68753367
(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
联系人:陈璐佳/华 ?
联系电话:0512-69165615、69165617,0512-65153553 (FAX)
13、答疑递交时间:2017年7月10日13:00
递交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7月25日13:00~13: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25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国税大厦1009室
15、开标时间:2017年7月25日13:30(北京时间)
16、开标地点:苏州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国税大厦1009室
17、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 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18、公告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017年7月7日。
19、苏州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875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