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河镇政府环卫保洁市场化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局财采计[2017]53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淅河镇政府的委托,拟就其环卫保洁市场化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BDXGC201753
二、采购项目名称:环卫保洁市场化外包项目
三、采购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四、供应商条件: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中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等服务内容。投标人为外地企业的,需在湖北省具有合法注册的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日期内;
5、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6、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7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24日15:00时,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四方大成小区3号楼1单元202室)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⑤须提供注册地所在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⑥申请人缴纳2016年下半年或近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的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电子回单;⑦申请人纳税证明;⑧申请人须向其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经查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5年6月至今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⑨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六、采购人:随州市曾都区淅河镇人民政府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871257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