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经德公管采监确[2017]分(委)009号批准,现就德清县水利工程管理所湘溪闸站物业化管理、运行和日常维护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QZCFW-2017-G6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简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服务期限 |
1 | 湘溪闸站物业化管理、运行和日常维护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3年 |
备注 |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90万元整,投标报价超预算为无效标。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者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 6 月 30 日至 2017年7月 7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13:30-17:00 。
2、发售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德清县武康镇蓝色港湾步行街30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A.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并填写);
B.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实行统一社信代码地区的供应商,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信代码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不需要另行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投标时提供相应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 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者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下资料
A.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已实行统一社信代码地区的供应商,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信代码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不需要另行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
B.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或纳税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C.投标人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E. 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者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F.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供应商是否具有投标资格由评审小组在评标时进行审查确认,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必须向评审小组提供相应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公证件进行资格审查。若本项目规定所需的资格审查文件已在注册供应商库中上传的,则可以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信息登记表》(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申请表)替代相应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不能提供相应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公证件等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9000元整
投标人于2017年7月 20 日17:3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方式交至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帐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付形式:以汇票、电汇或银行转帐等非现金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德清县千秋支行
银行帐号:120528 080900 0062012
注: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21日上午09: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227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7月21日上午09:30整在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227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质疑期限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三、招标公告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ztb.gov.cn)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德清县水利工程管理所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0572-8070178
地址:德清县双山路9号
2、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胡 联系电话:0572-8076506 传真:0572-8076506
地址:德清县武康镇蓝色港湾步行街30号
3、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8074859
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幢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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