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长江镇石材园区场地地基处理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如皋市兴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如皋市长江镇石材园区场地地基处理工程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本项目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
2、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⑴项目地点:如皋市长江镇;
⑵项目规模:总投资约56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⑶工期要求:工期: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⑷质量要求:合格
⑸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相应的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石材园区场地地基处理 | 560 |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
⑵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含二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工程委托代理人。
⑶其他: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的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应体现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名称;
5、以下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⑴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 申请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⑸ 资格审查文件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未完工的在建工程;
⑺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⑻ 投标企业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行贿行为黑名单;
⑼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⑽ 申请人已完成CA证书和电子签章锁在南通地区的网上注册,且已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诚信信息数据库的网上审核(审核通过标准执行http://www.rgggzy.cn/rgweb/infodetail/?infoid=91ce34d1-75d8-41f2-9817-de82e4e09615&categoryNum=008)。
⑾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法。
7、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21日。
8、疑问、修改、补充的提出与获取:
⑴提出方式: 将疑问电子档(采用office2003以上版本编辑,不标注单位名称,仅标注疑问项目名称)发送至rgztb@126.com电子邮箱,未疑问的视同认可。
⑵提出截止时间: 2017年7月10日 9:00时前提交;
⑶获取方式:通过“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澄清答疑”栏目自行下载;
⑷获取时间: 2017年7月10日15:00时后获取;
9、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
⑴形式:由企业基本帐户出具的银行汇票
⑵缴纳户名:如皋市财政局
⑶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如皋支行营业部
⑷账号:32001647236051117660
⑸金额:伍万元/每投标单位。
10、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⑴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⑵递交地点:如皋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9号 窗口
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年7月21日9:00时。
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各投标申请人应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12、本项目资料费 200 元/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至如皋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9号窗口缴纳。
13、本招标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招标人(公章):如皋市兴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