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706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博贺冷能利用工业园造陆工程和茂名博贺清洁能源物流基地造陆工程已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局以茂滨海经发[2014]36号、37号和茂滨海经发函[2016]72号、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茂名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茂名博贺冷能利用工业园造陆工程项目(标段一:护岸工程)、茂名博贺清洁能源物流基地造陆工程项目(标段一:护岸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茂名港博贺新港区
2.2 招标项目规模:茂名博贺冷能利用工业园造陆工程项目位于茂名港博贺新港区,紧邻博贺新港区西防波堤工程内侧布置,建设内容包括护岸及陆域形成,护岸长度742m, 形成陆域用地面积13.72万┫,占用海域面积13.95万,回填量为202万m3,估算总投资约19911万元;茂名博贺清洁能源物流基地造陆工程项目位于博贺新港区西防波堤内侧,建设内容包括护岸及陆域形成,护岸长度1598m, 形成陆域用地面积43.09万┫,占用海域面积49.24万┫,回填量584万m3,估算总投资约59528万元。
2.3 招标范围:茂名博贺冷能利用工业园造陆工程项目(标段一:护岸工程)、茂名博贺清洁能源物流基地造陆工程项目(标段一:护岸工程)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护岸、相应位置的西防波堤内侧倒滤层、港池炸礁及抛填石料的清表与爆破开采及运输。本次招标的范围为上述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竣工结算期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协调及管理工作。
2.4 计划施工工期: 13个月 (如遇到雨天、台风等特殊因素影响工期,经招标人确认,工期予以顺延)。
2.5 工程投资: 项目拟建设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19911万元和59528万元,合计79439万元 ;本次招标范围的建安工程费预算额约为34493.49万元。监理服务费预算约为 683.68万元。
2.6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 划分为一个标段,本项目实际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开始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未在茂名地区登记信息的企业在中标后28天内到茂名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茂信息登记手续。
3.2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 拟派驻的项目总监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3.5 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发出时间为2017年06月30日。本项目取消投标报名环节,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凡具备合法资质(资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登陆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时缴交下载使用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 10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24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茂名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工 联系电话:0668-3385680
招标代理: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梁工 联系电话:020-83540305/13232174986
招标人:茂名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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