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道路桥梁管理处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道路桥梁管理处第三道路管理所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7-D-0348)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道路桥梁管理处第三道路管理所物业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17-D-0348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6月21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报名及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更正为:2017年6月21日9:00至2017年7月3日17:00。 三、更正日期 2017年6月30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蒋建东 (二)联系电话:022-24538301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道路桥梁管理处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田红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4307339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538288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 邮政编码:300161 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网址:www.tjgpc.gov.cn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24538304)。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30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道路桥梁管理处第三道路管理所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7-D-0348)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