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分户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分户改造工程施工2.2项目规模:对23栋楼约7.3万平方米的房屋进行分户供热改造,包括室内及室外管网改造。2.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8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9月18日,工期45日历天2.5招标范围: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2.6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2.7标段划分:共计五个标段第一标段:新兴分公司904、502、503、310、212、409、701、702、705楼共计15491.13㎡第二标段:谷丰分公司三合4号楼、1101楼,兴建分公司上海新村7号楼3-8单元共计17045㎡第三标段:友协分公司402、406、239楼共计13838.98㎡第四标段:友协分公司236、233、230、255、256、300楼共计12601.51㎡第五标段:新疆分公司207、270楼4-7单元共计13940.72㎡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2个标段。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 获取招标文件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获取)、获取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相关佐证材料、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其他证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综合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复印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处)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PDF扫描版),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开标大厅。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7. 其他本工程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8.联系方式招 标 人: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建文二道街7号联 系 人:徐广春电 话:0451-87370188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邮政编码:150036购买标书联系人:吴罡购买标书联系电话:0451-82367062项目联系人:马宏轩 李治军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67132转8302 8301传 真:0451-82367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