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长征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7-07-03 09:07:22|作者:清洁吧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长征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营业执照中有相应经营范围。 4、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保证所提供应标材料的真实性,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国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征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8-20170627-224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17-3009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筑面积近14000平方米,包含建筑物业管理、日常保洁、保绿、维修保养等服务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和《长征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需求书》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普陀区梅川路1255号

6、交付日期:1年(自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

7、采购预算金额:1890000(国库资金:189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落实中小企业、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7-03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7-07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三)具备固定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 (三) 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四)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证明截图。 供应商可于2017年07月07日14:00―16:00,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楼412室(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现场验证。 所有供应商的报名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最终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7-24 14:15,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7-24 14:15。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楼412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楼412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还需提供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一正四副。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万镇路180号地址:大渡河路1718号A座413室
邮编:200333邮编:200333
联系人:季老师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52706358电话:52564588-8470
传真:52706358传真:52564588-6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