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城区环卫设备一批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的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城区环卫设备一批采购(政府采购编号:XH2017-J-21,委托代理编号:HNZZCD2017J-106)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城区环卫设备一批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XH2017-J-2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 )预算/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城区环卫设备一批采购见采购清单50.4万元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标的物名称标的主要需求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城区环卫设备一批采购环卫设备一批采购响应时间:2小时。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是( )否(√)是( )否(√)是(√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供应商在提交资质证明材料时要求同时提供原件供谈判小组审查。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年 7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四室(常德市鸿鑫桃林6号楼7楼(原桃林宾馆)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常德市西湖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15973691658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兵 电 话: 0736-7721918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大道368号浙商广场B座91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