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的委托,对2017年昌平区煤改清洁能源采购项目-LNG液化天然气气源特许经营入围项目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7年昌平区煤改清洁能源采购项目-LNG液化天然气气源特许经营入围项目
二、项目编号:JM-00003367
三、招标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广电中心九层
招标负责人:刘伟 联系电话:69709023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2号院9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姚秀红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9713391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内容:根据《关于完善北京农村地区“煤改电”、“煤改气”相关政策的意见》,为控制大气污染,推进我区农村地区LNG(液化天然气)工程,为我区提供农村地区液化天然气工程投资、运营、管理的特许经营者。
七、服务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境内
八、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九、拟选入围供应商数量:拟选LNG液化天然气气源特许经营入围项目供应商3家;
十一、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近两年内没有违法记录和严重的用户投诉;产品、工程未发生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燃气经营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管理部门批准投资能源领域、基础设施的独立企业法人。
2、提供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3、具备生产能力的供应商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具有《天然气经营许可及危险品运输许可相关天然气供应资格证书》
5、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2】7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燃气经营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允许投资能源领域、基础设施的独立企业法人。
十一、 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可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携带相关资料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2号院9号楼。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1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
(2)联合体协议(如有时)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5)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供应商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的银行转账通知
(7)税收证明:投标供应商缴纳近三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
(8)提供其注册或经营所在地或昌平区检察院开具近三年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招标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具备生产能力的供应商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如具备生产能力的供应商非联合体牵头人只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
(10)天然气经营许可及危险品运输许可相关天然气供应资格证书
(11)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及承诺书原件(提供网站查询记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十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2号院9号楼,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十四、招标文件售价:同报名地点(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时不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在招标代理登记备案)。
十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24日9时00分,投标、开标地点: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2号院9号楼二层会议室 ),以招标文件载明的地址为准。
十六、发布公告媒体:
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政府采购网》(www.bjcz.gov.cn)、北京市昌平区政府采购网(http://cpcg.cpcz.gov.cn/)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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