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浦江县檀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浦江县檀溪镇小型水利工程2017年物业化管理养护工程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询价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浦江县檀溪镇小型水利工程2017年物业化管理养护工程 | 1 | 项 | 17.4万元 | 浦江县檀溪镇小型水利工程2017年物业化管理养护 |
四.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维修养护或水利水电工程物业管理的经营内容。 3、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5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获取询价文件地址:浦江县新华东路121号(二楼)
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
3.询价文件售价(元):500元(售后不退)
六.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14日9时45分
七.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二楼开标室(二)
八.报价时间:2017年7月14日9时45分
九.报价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二楼开标室(二)
十.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询价保证金(元):1700元
交付方式:银行电汇、转账、现金缴款单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银行账号:375365457605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询价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楼先生
联系电话:0579-84121722,13867953630
传真:0579-84119288
地址:浦江县新华东路121号二楼
2、采购人名称:浦江县檀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15088255164
传真:
地址:浦江县檀溪镇檀溪西路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浦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123011
传真:0579-84123011
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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