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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三局机关物业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17-07-03 15:39:54|作者:清洁吧

关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三局机关物业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三局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物业服务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三局于2013年7月18日挂牌成立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服务中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服务中心于2009年5月入住金融街西区并承租6号楼3层作为办公地址,由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至今。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根据与天津开发区金融街西区业主大会签订的《金融街西区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如: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养护和巡视、环境卫生服务、公共秩序维护、日常管理、装饰装修管理、车辆和档案管理等服务,为保证开发区金融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的正常运转,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将继续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1.5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与天津开发区金融街西区业主大会签订了《金融街西区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根据《金融街西区物业服务合同》对金融街西区各业主及使用人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服务。开发区金融服务中心承租6号楼3层作为办公地址,属于金融街西区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及《金融街西区物业服务合同》相关要求: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应当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服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施设备、相关场地,不得分割进行物业管理,因此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唯一供应商地址:天津经济开发区金融服务区西区一期2号楼C座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与天津开发区金融街西区业主大会签订了《金融街西区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根据《金融街西区物业服务合同》对金融街西区各业主及使用人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服务 。开发区金融服务中心承租6号楼3层作为办公地址,属于金融街西区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及《金融街西区物业服务合同》相关要求: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应当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服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施设备、相关场地,不得分割进行物业管理。为保障开发区金融街西区物业管理的统一,根据以上理由,本次招标内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作为单一来源的唯一供应商。武乃康天津市塘沽区建设发展总公司高级工程师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7年07月01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7年07月07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       2)联系人:史文       3)联系电话:022-2520117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       2)联系人:钟丽娜 肖师瑶       3)联系电话:022-25295869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       2)联系人:李化       3)联系电话:022-25202577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项目需求书.doc 2017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