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南通市相关政策法规,南通映尚置业有限公司现决定对其开发建设的印象城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面向社会选聘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单位。
一、招标单位:南通映尚置业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南通印象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说明:南通印象城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东邻规划路、西邻工农南路、南邻沿河路、北邻洪江路,南通市政务中心对面;规划用地总面积为55671㎡,建筑总面积为288917㎡,其中商业总面积为132026㎡,公寓地上总建筑面积为34803㎡,机动车总停车位1795个,商场建筑高度为34.6m,公寓楼建筑高度为99.7m,办公楼建筑高度为99.95m。规划指标如有变化,以规划最终审批文件为准。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期限为:自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正式接管项目物业两年后止;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三、报名资格:
1、物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为外地企业需提供《进通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决定书》,且需在南通设立分公司;
2、投标人从事专业服务不少于15年(以营业执照上成立的时间为准),具有良好的物业管理信誉;
3、投标人通过了ISO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
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物业经理经验;
5、投标人至少具备一项在管城市综合体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规模不低于30万平方米;
6、投标人所管理的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物业优秀示范项目荣誉;
7、提供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金来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五、报名方式:南通市房管局网站上统一报名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12日17:00止
七、资格预审
报名单位应当同时具备“报名资格”所述条件,符合报名资格并有意参加投标的物业服务企业,于规定时间内提供下列材料:
1、资格预审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外地企业还需提供《进通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决定书》复印件(若为外地企业,需提供南通分公司相应资料复印件);
4、取得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料;
5、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简历、毕业证书,投标人在管城市综合体业绩的合同(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调整);
6、投标单位所获得荣誉证书复印件;
7、特种设备工、高配、维修工等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
8、提供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证明。
特别说明:投标申请人应提供的上述资料均一式叁份,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在报名截止期间内携带上述报名材料交至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招标单位审核,资格预审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投标单位入围办法:
1、投标申请人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单位报名后,由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招标单位共同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招标资格预审,预审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轮招投标程序。如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5个时,由区物业主管部门牵头或市招标办通过抽签方式确定5家单位参加投标。接到电话通知的投标单位,按要求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会、抽签确定投标人(若需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被确定为投标人的,在领取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为300元)前,应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缴入招标指定的账户。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后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至《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签字生效后全额退还,不计息。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在约定的时间内未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拟定投标截止时间:各投标单位根据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书(共5套)密封后拟定于2017年8月7日14:00前送至崇川区物业管理中心会议室。
5、拟定开标、评标时间:拟于2017年8月7日14:30组织开标会。开标会地点:南通映尚置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区物业主管部门派员现场监督。
九、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中标单位在接到正式中标通知书之后,在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前,应将前期物业管理履约保证金缴入区主管部门指定的账户(具体数额按照房管局【2009】67号文执行)。
招标单位:南通映尚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玮
联系电话:13912275706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