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沙河壹号(2期),项目业主为成都东锦东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保洁服务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地点: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
2.2项目类型:农民集中居住区,总建筑面积172296.53平方米。
2.3比选范围:
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公共道路、消防通道、电梯前室、屋面、地下室地面、娱乐设施以及公共区域内设施设备的表面卫生,收集绿化内的白色垃圾与生活垃圾收集与清运。
2.4服务有效期:服务期365日历天。
3.比选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人须具备资格证件齐全并经年审有效,注册资本在壹佰万以上(含壹佰万),公共环境清洁(保洁)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一级资质;2013年以来具有3个以上类似本项目的业绩,其中2个须为成都市大范围内业绩;服务总面积不低于100万平米;参加本次比选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或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
3.1.2报名条件: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营业执照、企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企业业绩资料等,复印件加盖鲜章,若委托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17 年 7月 5 日至 2017 年 7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全套经营有效文件加盖鲜章并装订成册到成都锦东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综合部”报名,获取“沙河壹号(2期)日常保洁外委要求书”。
4.2比选人应在比选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比选文件。
4.3业主不提供邮购“沙河壹号(2期)日常保洁外委要求书”服务。
5.比选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7年 7月 12 日下午 4:30 分,地点为成都市锦江区菱窠路133号旁小雅巷1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业主不予受理。
5.3比选文件内应包含本公告第3条(比选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
5.4密封要求:比选文件需密封(封口处加封口条)并骑缝加盖企业公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锦江区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djinjia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业主:成都锦东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6栋2610号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28―62560716
2017年7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