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重点贫困村和非贫困村清洁能源专项扶贫项目沼气工程及附属设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需要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现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
一、代理资格要求
1、遴选范围:已进入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库的暂定级及以上资质代理机构。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4年7月~2017年7月)承担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须提供招标代理合同、网页版招标公告等证明材料)。
二、代理费用
代理费用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由招标单位按60%支付。
三、遴选方式
招标人将在摇号当天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审查合格的单位才能参加代理机构摇号遴选。合格者在公证机关人员处签到,并当场抽取自己的摇号代码,然后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启动摇号机当场摇出第一个、第二个和第三个号码,对应该号码的招标代理机构确定为第一、第二和第三中选候选人。
中选候选人须派本单位有招标代理资格的正式工作人员负责此项目的招标工作(签订合同时,由业主审核相关授权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否则业主有权取消其中选候选人资格。如摇选的第一名不符合遴选规定或后期不按国家相关规定履职履约,则招标人有权重新进行招标代理遴选。
四、报名须知
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的代理机构,请于2017年7月 3日至7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15时—18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应有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到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股报名,并提交以下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拟负责本项目招标的工程师或招标师证件复印件、近三年内(2014年7月~2017年7月)承担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招标代理业绩(须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和网页版招标公告等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五、遴选会议
2017年7月14日16时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开标大厅进行公开摇号,请参与报名的代理机构人员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应有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参加。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竹溪县生态能源局
王先生 13997831272
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丁先生 0719-2723787
竹溪县生态能源局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