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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梅山镇新老城区河道环卫保洁管理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2017-07-05 09:42:23|作者:清洁吧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金寨县梅山镇新老城区河道环卫保洁管理服务项目进行二次采购。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金寨县梅山镇新老城区河道环卫保洁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AHJZCG2017-F0602

3、采购内容及预算:

名称

保洁范围

保洁面积

梅山城区

史河:梅山老城区2号桥至6号桥;

观音冲大沟;梅山村老村部至史河;

红村大沟:红村小塘至史河以及姚冲南巷至红村大沟;

梅南路大沟:原蚕桑办至史河;

二中大沟:二中育才巷小庙子至史河。

约53万平方米

江店城区

东干渠:红石嘴渠首至三叉河交汇处;

洪家河:黄林乳香桥至东干渠交汇处;

三叉河:红军路桥向南200米处至东干渠。

约46万平方米

预算金额

599550

 

 

 

4、合格投标人条件:

(1)具有物业管理三级(不含暂定)及以上资质且企业营业执照中含有道路清扫、保洁相关内容;或国家承认的市政清洁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服务本项目管理人员应具有从业资格证书。

(3)驾驶船只人员应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

(4)非本地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前应在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6)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须现场提供有效证明原件查验)。

(7)投标人无《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规定的失信行为记录(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

5、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供应商在采购网上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7日17:30(金寨县政府采购网注册报名,网址:http://www.jzzfcg.gov.cn,具体报名的方法请参照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的供应商注册和报名方法)

会员审核地点:金寨县财政局二楼;电话:0564-7359063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10日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8、开标地点: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具体地址为:新城区红军大道与燕子河路交叉口县农村商业银行综合楼以南50米)。

9、采购人:金寨县梅山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  址: 金寨县梅山镇  

联系人:郑志华

联系电话:13956147349

10、集中采购机构:安徽省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江环北路(金寨县财政局二楼)  

联系单位:安徽省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徐洋

联系电话: 0564-7359061

 

安徽省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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