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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花园物业服务处6号公建房屋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2017-07-05 13:55:16|作者:清洁吧
项目名称湖滨花园物业服务处6号公建房屋租赁(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2017-0028231-CQYT-0003426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表
详见附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附表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7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7月10日 17时00分00秒
5.1凡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4 日起至 7 月10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66号帝都大公馆21层,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2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5.3 本次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26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天地时代广场B座15楼西门(见现场指示牌)。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3投标保证金按项目递交,金额为陆仟元人民币,采用银行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南支行账 号:1299 0545 5810 101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1757510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然人通过网银转账提交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1757510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 开标
招标人:长庆油田矿区事业部本部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6日 09时30分00秒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天地时代广场B座15楼西门(见现场指示牌)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66号帝都大公馆21层邮编:710065联系人:管亚青传真:029-85239977电话:86533155电子邮件:gx85239977@163.com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账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账号:7252 2101 8260 0132 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