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泽州县柳树口镇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单位为泽州县柳树口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为财政拨付及地方自筹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泽州县柳树口镇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 ZDYRJC-20170702
2.3招标内容:柳树口镇镇区及各村庄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处置
2.4服务地点:柳树口镇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保洁项目。并在人员、资金、管理等方面具备一定的经验和优势;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节假日、法定工作日正常报名)在晋城市白水西街888号方程国际706室报名。同时即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4.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社保金的凭证复印件(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险任意一种);
(5)被授权人近一年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
(6)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7)近两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8)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原件查看,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二套进行报名。
4.3 报名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否则其投标报名不予认可。
4.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审时投标人必须提交本公告第4条4.2款要求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投标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泽州县柳树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56-6996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