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440515-201707-06004-0002 ]
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城乡管理办公室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城乡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15-201707-06004-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840421.25元。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转运作业服务。
序 号 | 地点 | 保洁内容 | 长度(米) | 宽度(米) | 车道(米) | 步道(路肩)(米) | 面积(平方米) |
1 | 莲华镇 | 隆碧路(省道至东铁路) | 1500 | 19 | 14 | 5(步道 | 28500 |
2 | 东铁路东段(东隆桥至隆碧路口) | 820 | 27 | 14 | 13(步道) | 22140 | |
3 | 东铁路西段(隆碧路口至林畔) | 2680 | 14 | 14 | 37520 | ||
4 | 南宁路(东铁路至省道) | 2350 | 10 | 7 | 3(路肩) | 23500 | |
5 | 莲南路(溪西路口至中学前) | 1450 | 6 | 4.5 | 1.5(路肩) | 8700 | |
6 | 新堤路(北溪桥至溪西路口) | 930 | 8 | 8 | 7440 | ||
7 | 沿江绿道(新堤路至溪西) | 1000 | 5.5 | 4.5 | 1(路肩) | 5500 | |
8 | 镇政府前(镇政府前) | 130 | 13 | 13 | 1690 | ||
9 | 红岭路南段(省道至温泉度假村) | 720 | 12.5 | 10.5 | 2(路肩) | 9000 | |
10 | 红岭路北段(温泉度假村至莲花古寺路口) | 550 | 9 | 7 | 2(路肩) | 4950 | |
11 | 绿化管养维护 | 2535 | |||||
备注:以上面积只供参考,实际作业面积与参考面积不符的,以实际作业面积为准,采购人不另拨经费。上述路段保洁内容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含路肩、绿化带和牛皮癣清理)、树枝落叶、绿化带管养维护、垃圾收集转运等作业服务。 |
2、项目地址: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辖区内;
3、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编号:2017236。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评定)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行业资质认定书》或《环卫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供应商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近三年,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4.供应商须在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内有固定的办事机构或承诺在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内依法登记设立固定的办事机构并在当地纳税(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函)。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颁发 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有效的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评定)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行业资质认定书》或《环卫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7.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8.提供在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内有固定的办事机构或承诺在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内依法登记设立固定的办事机构并在当地纳税的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函;
9.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交验,资料不全者拒绝受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25日上午10时00分(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7月25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7月6日起至2017年7月1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城乡管理办公室
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东隆桥头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54-8575407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传真:0754-85861273 邮编:5158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发布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