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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物流枢纽港车辆服务中心物业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7-06 11:28:52|作者:清洁吧

镇海物流枢纽港车辆服务中心物业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镇海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受采购人委托现就镇海物流枢纽港车辆服务中心物业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镇海物流枢纽港车辆服务中心物业采购。服务期限三年。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119.90万元/年。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与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2、特定条件:

(1)具有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发放时间: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 ;下午2:00 4:30(北京时间,下同)。

2、发放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326室。

3、招标文件现场免费领取,领取时应交验以下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政府采购报名介绍信》、《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7月27日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开标厅三,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于7月27日9时在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开标厅三进行,投标人可派在职正式职工为授权代表出席招标会。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账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镇海支行

银行地址:镇海区车站路18号

账号:52010122000538071

子账号:0928(填在用途栏和备注栏内)

★1、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在2017年7月26日16时前以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以到达保证金专户内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保证金专户。汇(转)款时,采用电汇(异地汇款)的方式,并在用途栏或备注栏内注明子账号。未注明子账号或错误的,由此引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责任自负。不要采用 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 转账方式。

★2、收款人对缴入的保证金不开具收款收据,请投标人务必保存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查询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须提供支付回单复印件。宁波银行联系电话:0574-8627643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名称:宁波市镇海公路主枢纽货运站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平海路1188号

联系方法:0574- 86288969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名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E座3楼

联系方法:0574-86276386

十一、其他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顾毅萍;联系电话:0574- 86288969

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周素文

联系电话:0574-86276386 传真:0574-86276593

十三、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镇海区采购办;联系电话:0574-86295936


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7月6日

附:《政府采购报名介绍信》、《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报名介绍信


采购人、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兹有 同志,身份证号 ,职务 ,代表我单位前来你处领取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

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所要求的合格投标人条件,并对公告内容充分理解,如有不符,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附后,请予接洽。

声明:介绍信原件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否则可视为未领取招标文件,本单位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无效处理。

报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报名人


电话


手机


E-MAIL


传真



项目编号


标项

/

项目名称


备注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