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内2017-2019年度物业和保安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口岸业务服务局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06日 09:5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5月23日 09:48 至 2017年07月03日 09:48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20日 09:48 | ||
开标地点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47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1-86196677 | ||
采购单位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口岸业务服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口岸业务服务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1-861966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东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C座1号楼(卫华大厦)8楼8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1-55913932 18937635223 |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内2017-2019年度物业和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于2017年 6 月 27 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合保税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现对该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1.原项目主要信息
1.1 项目名称: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内2017-2019年度物业和保安服务项目
1.2 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7(020)号 招标编号:XHTC-FW-2017-0267
1.3 公告日期:2017年 6 月 27 日
2.变更信息
2.1 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现在变更为:
一标段(物业服务):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 项规定(以原件为准) | |
类似业绩合同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 项规定(以原件为准) | |||
资质证书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 项规定(以原件为准) | |||
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 项规定(以原件为准) | |||
2.1.3 |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1项规定 | |
服务周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服务质量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1 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30分 技术部分: 60分 其他评分因素: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 超出采购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不再进行评审。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投标 报价评分 标准 30分 | 投标报价评审 (满分共30分) | 评标基准价按本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条规定计算;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满分30分; 供应商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以下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30 | |
2.2.4(2)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60分 | 技术部分评审 (满分60分) | 项目服务的整体设想与计划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符合采购人要求程度(0-6分) | |
项目服务的组织机构及方案(0-6分) | ||||
各项管理措施及标准(0-6分) | ||||
有先进的的服务理念及特色服务响应措施(0-6分) | ||||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管理、管理制度健全(0-6分) | ||||
本项目拟派人员配备合理、培训计划周密(0-6分) | ||||
公共安全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0-6分) | ||||
应急预案齐全(0-6分) | ||||
项目承接验收方案完整(0-6分) | ||||
管理制度完善(0-6分) | ||||
2.2.4(3) | 其 他 因 素 评 分 标 准 10分 | 服务承诺 (满分10分) | 1、遵守业主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业主的管理的承诺(0-3分) 2、在服务期限外,若新物业单位未交接完成时对业主的服务承诺(0-4分) 3、其他实质性的服务承诺(0-3分) | |
3.2.3 | 供应商得分 | 供应商得分为投标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其他因素得分 | ||
3.2.5 | 供应商最终得分 |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其他因素得分的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 ||
3.4.1 | 中标候选人推荐 |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的有效得分高低依次推荐得分排名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
2.2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现在变更为:
二标段(保安服务):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 项规定(以原件为准) | ||
类似业绩 合同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 项规定(以原件为准) | ||||
资质证书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 项规定(以原件为准) | ||||
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 项规定(以原件为准) | ||||
2.1.3 |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1项规定 | ||
服务周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服务质量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1 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30分 技术部分: 60分 其他评分因素: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 超出采购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不再进行评审。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投标 报价评分 标准 30分 | 投标报价评审 (满分共30分) | 评标基准价按本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条规定计算;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满分30分; 供应商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以下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30 | ||
2.2.4(2)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60分 | 1、响应招标文件中保安管理服务要求,服务计划方案完整,管理结构和人员配备合理并且符合要求(0-10分) | |||
2、岗位设置科学,各岗位的职责分工明确、人员数量合理(0-10分) | |||||
3、结合本项目服务中心规划布局情况,管理服务定位明确,目标清晰的措施方法(0-10分) | |||||
4、日程管理制度、培训计划,考核办法切实可行。(0-10分) | |||||
5、公共安全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0-10分) | |||||
6、应急预案齐全,具有能处理突发情况能力,且方案可行合理(包括防火、防汛、防盗等突发情况)(0-10分) | |||||
2.2.4(3) | 其 他 因 素 评 分 标 准 10分 | 服务承诺 (满分10分) | 1、遵守业主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业主的管理的承诺(0-3分) 2、在服务期限外,若新安保单位未交接完成时对业主的服务承诺(0-4分) 3、其他实质性的服务承诺(0-3分) | ||
3.2.3 | 供应商得分 | 供应商得分为投标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其他因素得分 | |||
3.2.5 | 供应商最终得分 |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其他因素得分的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 |||
3.4.1 | 中标候选人推荐 |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的有效得分高低依次推荐得分排名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
2.3原开标时间:2017年7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现延期到2017年7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3. 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口岸业务服务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196677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东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C座1号楼(卫华大厦)8楼803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1-55913932 18937635223
邮箱:xinhuazhaobiao@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