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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大沙地东19-29号三楼部份、4-7层物业公开招租公告

2017-07-06 15:14:07|作者:清洁吧

我司有以下物业对外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物业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19-29号三楼部份、4-7层物业(现如苑宾馆),有产权证明,总建筑面积约1480平方米。

二、招租基本条件:

(一)以物业现状公开招租(出租物业面积不含电梯位置,电梯为私人产权,三楼临建部份为其他单位拥有产权,本次招租面积不包括其他单位物业部份)。

(二)用途:商业(不得经营娱乐行业及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等)。承租者自行使用承租物业,依法经营,不得转租或分租。

(三)月租金底价:月租金单价不低于53.00元/ m2?月(含  53.00元/ m2?月,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按总面积1480平方米计租;租金每两年递增6%。

(四)租赁期限:8年。

(五)装修期:两个月(包含在租赁期内),装修期租金为0元。

(六)竞租报名条件:以单位(公司)名义或个人报名竞租。不接受曾经恶意拖欠我方租金、水电费、税费及有关管理费的单位(公司)或个人报名。

(七)竞租方式:此次招租竞价采用密封报价竞价法。

(八)竞租原则:按招租竞租办法。

三、竞租事宜:

(一)公示时间: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20日16:00止,报名时间: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0日16:00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报名地址:黄埔区海员路80号203室,联系人:王小姐,电话:82282220。

报名时需带资料:以公司(或单位)名义竞租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竞租的,除上述资料外,尚须提供有法人签署和盖公章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租的,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租的,不得委托他人报名和竞租。

(二)竞租人数要求:报名参加竞租的单位(或个人)数目不设限制。

(三)报名时缴纳竞租保证金150万元人民币,竞租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即2017年7月21日12:00前)存入招租单位指定银行账户,并将银行缴费凭证交回招租单位后,领取《竞租须知》等资料。竞租结束后,竞得者的竞租保证金转为租赁保证金,未竞得者的竞租保证金于竞租完毕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凭收据原件退竞租保证金,并提供银行账户)。

(四)具体竞租事项详见《竞租须知》、《竞租办法》、《竞租确认书》等资料。

(五)竞得者自行办理租赁登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等注册登记手续,且必须守法经营。

(六)竞租时间:2017年7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00。

(七)竞租地点:黄埔区海员路80号,乙丰公司三楼会议室。


 附件:1.竞租须知       2. 竞租办法  3. 竞租确认书

       4. 竞租报价书    5.租赁合同样本


                      广州市黄埔乙丰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