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治市建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治煤气化总公司委托,现对2017年冬季清洁取暖“以气代煤”工程调压站、煤气表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资质、技术实力雄厚的独立法人企业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7年冬季清洁取暖“以气代煤”工程调压站、煤气表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调压计量站、调压箱;
二标段:煤气表(含控制器、IC卡)
(以上所有材料的介质为天然气)
(3)供货地点:长治市郊区
(4)运输费用: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并将货物交至需方指定地点
3.供货期限:按合同约定。
供货时间要求:根据需方要求分批次按需方时间要求供货至交货地点。
4.质量要求:质量三包,执行国标或相关行业标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提供近期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6)提供近三年与燃气公司供货业绩(与本项目相似的业绩)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本项目限定一个供应商只能报一个标段;
一~二标段的其他条件:经营范围包括相关材料的生产、销售,具有从事招标货物的设计、生产、供货能力及相关证件的制造商,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二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其他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人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招标货物所需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制造许可证、计量器具许可证、强制认可、检验报告等相关证书、开户许可证、有效的检察院行贿犯罪告知函、具备近三年相关燃气公司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于 2017 年 7 月 7 日至 2017 年 7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市云步街1号楼1单元(中国银行楼上)报名。
7.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7 日至 2017 年 7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长治市云步街1号楼1单元(中国银行楼上)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治煤气化总公司
联系人:姜澎
电 话:18003550918
招标代理机构:长治市建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558568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