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工学院苍梧校区楼宇、学生公寓、校园保洁、绿化养护与河道治理物业服务答疑及补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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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招标文件第6页,“二、投标人资格中第4点项目经理应提交项目经理证书”,请问这里提到的项目经理证书是园林绿化类工程师职称证书还是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证书,还是其他资格证书? 根据绿化标段合同:“绿化标段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本标段项目经理证应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二、招标文件第9页,9.1中封面上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是指投标文件内容里面的目录吗?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不是指目录,是指投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证书原件、合同原件等档案袋内包含的具体内容。 三、招标文件第11页,21.1.1投标资格审查中第4条税务登记证明(国、地税)是不是指的是税务登记证?现在都三证合一了,都在营业执照上体现,请问是不是此项提供营业执照就可以了呢? 有税务登记证的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可以用营业执照代替。 四、招标文件第11页,21.1.1投标资格审查中第6条技术说明及投标人资格中所规定条件的资质证明,此项的技术说明请问指的是什么呢?资质证明是不是就是提供企业的资质证书呢?如果不是请问需要提供哪些资质证明材料呢? 技术说明指的是招标公告、物业托管信息、合同条款、第五章附件。 招标文件要求“1、一至四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二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第五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1000万以上,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建筑、水、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2、一至四标段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全日制专科层次及以上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 楼宇物业或学生公寓管理业绩;第五标段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15万平方米及以上绿化养护服务,且工程造价在8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要求提供企业资质证书的,必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绿化标段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管理人员证书、能证明业绩的合同等。 五、招标文件第11页,21.1.1投标资格审查中7条专业人员学历、资质、职称证书原件,是不是要提供20个人员的相关证书原件?我公司管理人员中不是每个人全有这些证书,是不是可以有什么证书提供什么证书啊? 招标文件要求“1、一至四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二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第五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1000万以上,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建筑、水、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是要提供公司20个人员的相关证书原件;不是要求每个人同时具备学历、资质、职称证书,具体按照招标要求描述提供相应证书。
六、变更说明一 原“21.1.1投标人资格审查;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税务登记证明(国、地税) 5)投标人的资信业绩(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技术说明及投标人资格中所规定条件的资质证明 7)专业人员学历、资质、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证、电工证等 8)非绿化标段投标人,应提供二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9)投标函格式 10)服务承诺书 11)报价表 12)人员配备方案 13)绿化养护、河道治理计划(仅第五标段投标人提供) 以上投标人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复印装订成册,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并均应提供原件核查。缺少一项,则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变更为“21.1.1投标人资格审查;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税务登记证明(国、地税) 5)投标人的资信业绩(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技术说明及投标人资格中所规定条件的资质证明 7)专业人员学历、资质、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证、电工证等 8)非绿化标段投标人,应提供二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以上投标人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复印单独装订成一册,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并均应提供原件核查。缺少一项,则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七、变更说明二 原“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8.2投标保证金; 8.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8.4公司简介; 8.5投标人有资质要求的应提交资质证明材料; 8.6投标人的管理人员名单,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 8.7业绩一览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如物业管理合同等; 8.8管理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 8.9组织方案设计(应标方案、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模式方案等); 8.10投标人汇编成册的规章制度、应急预案、交接方案; 8.11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说明的材料。” 修改为“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函格式、服务承诺书、报价表、人员配备方案绿化养护、河道治理计划(仅第五标段投标人提供)); 8.2投标保证金; 8.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8.4公司简介; 8.5投标人有资质要求的应提交资质证明材料; 8.6投标人的管理人员名单,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 8.7业绩一览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如物业管理合同等; 8.8管理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 8.9组织方案设计(应标方案、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模式方案等); 8.10投标人汇编成册的规章制度、应急预案、交接方案; 8.11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说明的材料。”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务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继续关注“淮海工学院招标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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