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 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ZTCC-GP2017-022)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 委托,天津众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2.项目编号:ZTCC-GP2017-022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第1包 | 其他服务 | 见招标文件 | 167 |
三、项目预算
167.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国家部门颁发的“中小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和《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各种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2016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开标前一年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和缴纳税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物业服务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外埠来津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须同时提供天津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文件。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项目经理需具备国家住建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天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7-07 到 2017-07-14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329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016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和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同时外埠单位提供备案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元/册。(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7-28 09:30
2.开标时间: 2017-07-28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329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女士
2.联系方式:022-8793873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卫津南路23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刘勇龙:022-58531189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众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329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7938731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天津众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众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