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南平辖区隧道灯具等机电设施清洗项目招标公告答疑 | |
标题: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南平辖区隧道灯具等机电设施清洗项目补充通知一 | 时间:2017-07-07 |
内容: 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南平辖区隧道灯具等 机电设施清洗项目补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1、招标公告中2.2要求具有隧道机电设备维护、维修等相关资质,而建筑企业资质中无此相关资质,请问是否为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 2、本招标项目名称: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南平辖区隧道灯具等机电设施清洗项目 3、投标文件格式七要求隧道灯具清洗作业合同,在招标文件中无以往业绩要求,请问是否可以不需要提供,或者提供类似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即可? 答:本招标项目无业绩要求,投标人无须提供相关业绩。 4、原招标文件第16页开标一览表中,注:数量按三次清洗灯具及机电设备数量累计之和。 修正为:招标文件第16页开标一览表中,注:数量按四次清洗灯具及机电设备数量累计之和。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编号闽联审南招[2017]056号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南平辖区隧道灯具等机电设施清洗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南平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