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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三沙镇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转运市场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7-08 09:47:04|作者:清洁吧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三沙镇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转运市场化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

采购单位霞浦县三沙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霞浦县公告时间2017年07月07日 16:2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7月07日 08:00  至  2017年07月13日 18:00
招标文件售价¥1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东侨开发区海滨壹号16幢1204室)
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8日 15:00
开标地点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东侨开发区海滨壹号16幢1204室)
预算金额¥1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3-7555055
采购单位霞浦县三沙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霞浦县三沙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先生 13850332518
代理机构名称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德东侨开发区海滨壹号16幢12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蒋女士 13959448331/0593-2517766
附件:
附件1公告.docx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霞浦县三沙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三沙镇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转运市场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三沙镇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转运市场化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TNDCG-2017-010、霞财购(2017)G-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3-75550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霞浦县三沙镇人民政府


地址:霞浦县三沙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林先生 138503325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女士 13959448331/0593-2517766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东侨开发区海滨壹号16幢1204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霞浦财购计[G-41]号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三沙镇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转运市场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文书编号:YTNDCG-2017-010(2017霞浦财购计[G-41]号)
    2、招标项目内容: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三沙镇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转运市场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三沙镇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转运市场化服务项目

其他各类工程

三沙镇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转运

3+2

详见招标文件

霞浦县三沙镇人民政府

13850332518

霞浦县三沙镇

  1. 预算资金:160.000000万元 

  2.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7月07日至2017年07月13日 

  3.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宁德东侨开发区海滨壹号16幢1204室 

  4. 联系人:江女士 

  5. 联系方式:13959448331          传真:

   公司网址:                          E-mail:ytndfgs@qq.com

  1. 投标人资格:

凡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所述货物(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 投标人关于投标资格的声明函;

3) 投标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 投标人具有环境卫生行业主管部门评定的丙级(含丙级)及以上环境卫生作业资信等级;

5)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①投标人2016年度或2017年度任意三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②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的审计报告;③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以上3种方式任选一种)

6) 投标人2017年度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2017年度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 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

8)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 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行贿犯罪记录,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1. 投标人生产、经销投标货物或服务的其他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资格。如有,需提供相关证明; 

  2. 投标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需提供相关证明;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财购【2012】34号)文件第三条和《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宁德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通知》第四条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集中采购目录内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家具、印制品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第六条“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规定,本次招标若有属于上述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大中型企业不得单独或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非小微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

 14) 法律、行政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本资格条款中属于网上申报年检的,须附上网上年检申报证明材料。

 15) 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原件备查)

  1. 投标截标时间:2017-07-28 15:00(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2017-07-28 15:00(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宁德东侨开发区海滨壹号16幢1204室 

  4. 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10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 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桐山信用社

开户名称: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账  号:9060312010010000070662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所述货物(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 投标人关于投标资格的声明函; 3) 投标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 投标人具有环境卫生行业主管部门评定的丙级(含丙级)及以上环境卫生作业资信等级; 5)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①投标人2016年度或2017年度任意三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②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的审计报告;③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以上3种方式任选一种) 6) 投标人2017年度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2017年度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 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 8)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 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行贿犯罪记录,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10) 投标人生产、经销投标货物或服务的其他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资格。如有,需提供相关证明; 11) 投标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需提供相关证明;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财购【2012】34号)文件第三条和《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宁德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通知》第四条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集中采购目录内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家具、印制品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第六条“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规定,本次招标若有属于上述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大中型企业不得单独或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非小微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 14) 法律、行政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本资格条款中属于网上申报年检的,须附上网上年检申报证明材料。 15) 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7日 08:00 至 2017年07月1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东侨开发区海滨壹号16幢1204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现场办理购买公开采购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2、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公开采购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务必先电话联系。按照本项目相关网站上发布的公开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标书款至我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公开的项目名称及公开采购文件编号等)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8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8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东侨开发区海滨壹号16幢1204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