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襄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场所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LFTLZH【2017】-121 |
中国共产党襄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场所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襄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对中国共产党襄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场所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襄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场所物业管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LFTLZH【2017】-121 三、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投标人须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2、范围包括:具体采购范围和内容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年限:20个月。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许可范围;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储备和管理团队;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3、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4、开户许可证; 5、投标人上季度依法纳税的证明; 6、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彩色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7日-2017年7月13日 09:00-12:00,13:00-17:0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三楼大厅 3、地址:锣鼓桥东滨河东路北沿500米处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7月2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多功能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媒介 《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襄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山西省襄汾县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357-3603788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鼓楼南大街南段14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5713579333 邮编:041000 E--mail:413824378@qq.com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