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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环卫处建筑垃圾填埋沟塘重新处置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2017-07-08 16:12:29|作者:清洁吧

海安县环卫处建筑垃圾填埋沟塘重新处置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对环卫处建筑垃圾填埋场沟塘重新处置工程施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1.项目地点、招标要求、开竣工期

(1)工程地点:北城街道大理村朝阳北路东侧二组、三组交界处的废沟塘

(2)招标规模:施工面积约为:7亩

(3)计划开工、竣工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7月17日,工期为6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工程施工要求、质量、方式

(1)将北城街道大理村朝阳北路东侧二组、三组交界处的废沟塘内的建筑垃圾挖掘清运干净。
(2)挖掘的建筑垃圾自行无害处理(填埋地点不得靠近主要水源、周边1里范围内无居民区和种植田)。

(3)重新处置的废沟塘填埋后必须及时推平、压实并覆土不低于80公分。

(4)清运过程中不得沿途抛撒,不得造成环境污染。

(5)中标方需合理合法化处置建筑垃圾,达到“两减六治三提升”的标准,如造成任何影响将由中标方全权负责。

(6)质量要求:环境卫生管理处验收。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全额垫资。

3.投标资格要求和条件

(1)具备市政工程资质的施工单位。

(2)具备独立订立施工合同的能力。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资料组成及要求

(1)投标报价函(投标报价含机械设备、人员工资保险、矛盾协调、水电、各种规费、税金利润等),算第一轮报价。

(2)法人身份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明细表。

(5)资格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印章)。

(6)企业施工安全许可证、安全生产承诺书。

5.投标报价资料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报价:最高控制价为221900元以内。

(2)报价单位应在2017年7月11日上午11点钟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资料一式二份。

(3)盖章密封后送至海安县环卫处二楼204室项目建设管理科,过时不予受理。地址:海安县丹凤路69号。

(4)竞标时间:2017年7月11日下午3点,过时不到视为弃权。

开标地点:城管局大楼2楼会议室

6.评标和竞标

(1)此次评标定标由城管局评标小组对竞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所有资料进行审核。

(2)此次竞标活动须三家以上单位(含三家投标单位),符合招标单位要求后,对竞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后方可进行竞标,如投标文件资料审查后有竞标单位资格审查不通过,不满三家时,由招标单位提出申请开标,专家组商谈是否进行谈判,报领导审定后方可进行。

(3)竟标:实行多轮报价,报价最低者为中标方。

(4)评标遵循公平、公正、保证质量价格最低的原则。

7.中标合同签订

(1)中标三个工作日后签订施工合同。

(2)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此项目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8.结算与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按中标合同价扣除质保金后结算。

(2)本工程为全额垫资、包工包料。

(3)工程款预付:工程结束,经环境卫生管理处验收合格、两月后无任何群众矛盾及环保投诉且除50000元外其余工程款结清,一年之后无任何环保投诉及群众矛盾结清余款50000元。

9.其他事项

(1)为规范和严肃本次竞标活动,参加竞标人需缴纳竟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料时一并缴纳,中标后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不中标方当场退还。

(2)报价前需现场踏勘,工程施工所有不确定因素报价时都必须考虑在内。

(3)投标人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元,总报价含本项目所有一切费用,如报价超出招标单位最高控制价为废标。

(4)招标文件中未提出的事项,解释权归环卫处项目建设管理科。

招标单位:海安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 系 人:堵亚强

联系电话:15162802999




环卫处项目建设管理科

2017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