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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独山港镇环卫所电动扫路车、电动冲洗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7-07-10 11:01:02|作者:清洁吧

关于独山港镇环卫所电动扫路车、电动冲洗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平湖市财政局平财采确临[2017]1357号和平财采确临[2017]1406号确认书批准,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委托,就独山港镇环卫所电动扫路车、电动冲洗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XHX-PH2017-02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确认书号

1

电动扫路车

1

8.00

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

临[2017]1357号

电动冲洗车

1

7.00

临[2017]1406号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三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需提供证明材料。

3.在嘉兴地区设有售后服务点,报名时提供协议原件及营业执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17年07月10日至2017年07月14日,

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4楼(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 300 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代理单位将不予受理及答复。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已调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无需提交);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下同)(当法定代表人本人不能来报名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且必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以投标单位名义为授权人交纳的社保凭证。

5.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应具有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00元整。

2.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从公司基本账户以 银行汇票 形式交至平湖市独山港镇招投标中心,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户名: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专户

账号:201000000329646

开户行: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山港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07月21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平湖市独山港镇招投标中心(平湖市独山港区社会发展局二楼会议室—独山港镇翁金线星华段388号马路对面),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07月21日9时30分整在平湖市独山港镇招投标中心(平湖市独山港区社会发展局二楼会议室—独山港镇翁金线星华段388号马路对面)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于: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pinghu.gov.cn)和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dpdz.gov.cn)。

十二、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采购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平湖市独山港镇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 蒋先生 ;联系电话: 0573-85636273。

4.投诉受理地点:平湖市财政局;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73-85013033。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573-85637633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3-85629229。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3-85013033 。




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10日



注:投标人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注册登记的,应自投标报名起至中标通知书发放前,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