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就沈丘县城区环卫基础设备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沈丘县城区环卫基础设备项目
采购编号:沈采中【2017】34号
二、项目内容:第一标段:清扫车辆24台,垃圾罐30个
第二标段:电动三轮翻桶车30辆
第三标段:四座铁壳电动封闭巡逻车22台(详见采购文件)
交货期限:7个日历日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 投标人须具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制造和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服务能力的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函原件;
3、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 投标人须具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金的良好记录;
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此标段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报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经营范围包括车辆生产或销售,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经销商需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3、供应商所投产品厂家需通过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9001质量体系认证,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4、委托代理人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报名时需提供社保单位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17年01月至2017年0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采购人保留随时可进行查询的权利;
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东三楼)
3、第一标段: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设备生产厂家的有效唯一授权书原件、提供厂家授权的项目所在地售后服务网点证明(以营业执照和签订的合同为准),二十二条要求(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7年以来的1到6月份的缴纳社保证明(本单位员工的)、完税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格式自拟),新注册的公司提供证明)、“投标人资质”的其他要求。
第二标段: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提供厂家授权项目所在地售后服务网点证明(以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签订的协议为准),二十二条要求(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期缴纳社保、完税证明、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或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格式自拟),新注册的公司提供证明)、“投标人资质要求”的其他要求;
第三标段: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设备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书原件、提供厂家授权的项目所在地售后服务网点证明(以营业执照和签订的合同为准),二十二条要求(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期缴纳社保、完税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格式自拟),新注册的公司提供证明)、“投标人资质的其他要求”。
。上述证件均需查看原件(网上可查),另需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 8月1日上午10:00
2、开标地点:沈丘县财政局东三楼会议室
3、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开标。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中心联系人:王涵誉
联系电话:0394-5288863
2、采购单位联系人:李东
联系电话:13608415871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