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衢州市信安湖管理处委托,就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的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保洁项目标项一 | 1 | 项 | 100.0001 |
2 | 保洁项目标项二 | 1 | 项 | 200.0002 |
3 | 保洁项目标项三 | 1 | 项 | 0 |
4 | 某项目入围标项四 | 1 | 项 | 400.0004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时间: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2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公告的开标厅
八、开标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公告的开标厅
九、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截止时间
十、其他事项: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3、投标人对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联系电话:0570-8757615)。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衢州市信安湖管理处
联系人: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