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临淮中学学生宿舍管理、校园保洁、大门夜间保安项目澄清说明”招标的澄清、说明项目编号: czcg201706-088(ZFCG-F2017022)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临淮中学学生宿舍管理、校园保洁、大门夜间保安项目澄清说明”作如下澄清、说明: 1、由于滁州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问题,导致无法生成投标文件,现调整系统中投标文件格式,请各投标单位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2、关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和安保人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2016年1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与P14、P51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2016年1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中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为准。 以上澄清、说明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说明的内容为准,特此说明。
招标人:安徽省凤阳县临淮中学 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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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临淮中学学生宿舍管理、校园保洁、大门夜间保安项目澄清说明.doc澄清说明.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