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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项目日常饮用水竞价采购(二次)公告

2017-07-10 16:10:23|作者:清洁吧
项目名称:深圳市前海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项目日常饮用水竞价采购(二次)公告
项目内容:

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规定,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指定品牌竞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1.项目名称:深圳市前海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项目日常饮用水竞价采购(二次)

2.项目编号:UHO2017-QH028

3.项目内容: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4.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4.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近三年未发生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3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授权商。若为授权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证书之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5.1竞价程序:

5.1.1投标响应。凡愿意参加竞价的合格供应,必须备齐以下资料报名参与竞价并获得竞价采购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4. 供应商资格及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日起至7月13日止,9:00-11:30,14:00-17: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竞价文件中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获得竞价采购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南门体育馆6号门政府采购招标服务中心;

(3)本项目竞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答疑事项:2017年7月11日11时前凡对竞价文件有任何疑问的,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会将集中答疑结果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以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对竞价文件的任何修改,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为准。

5.1.2报价。

(1)报名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可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或撤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7年7月14日11:0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14日11: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7月14日11:3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南门体育馆6号门政府采购招标服务中心。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一律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处理。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到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收款单位: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账号:1806014170017592,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5.1.3确定竞价结果。在竞价截止时间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审查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是否满足竞价文件要求,在按竞价文件规定的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

5.1.4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成交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告。

5.1.5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计算标准如下:

若采购项目按上述收费标准计算的服务费低于3000元时,按3000元收取。

5.1.6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分别在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南门体育馆6号门政府采购招标服务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6.付款方式:按月据实结算。结算时根据成交人的投标单价与每月实际发生的量进行结算。

7.报价币种:人民币。

8.交货时间:每月根据招标方的订单需求2-4小时内交货。

9.成交原则:

(1)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且对本项目进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三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

(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最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

(3)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抽签确定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10.项目要求:

(1)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必须从指定的品牌型号中进行报价,且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必须完全满足指定品牌型号的技术参数,否则作未实质性响应竞价要求处理。采用指定品牌型号之外的产品参与竞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时须在“报价一览表”填报所参与竞价的品牌型号、投标报价及交货期。此项为必填项,成交人未填写或填写不明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填写的商务条款承诺不得低于采购需求要求的商务条款,若低于采购需求要求的,则以项目采购需求要求标准为准。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采购需求填写报价。

11.竞价有关情况处理

(1)项目竞价失败:若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

(2)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或者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3)供应商竞价截止后撤销其竞价,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12.重要提示:

(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友和集团政府采购服务网站(http://www.uho.cn)及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网(http://www.szqh.gov.cn/),采购代理机构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恕不再行电话通知各供应商。

(2)因故重新采购的项目,再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在上述购买标书时间内重新填写《投标报名表》(不再收取标书费);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3.有关本次竞价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和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1)联系单位: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南门体育馆6号门政府采购招标服务中心

联系人:肖小姐;联系电话:0755-83889026

(2)采购人:

联系人:陈文颖;联系电话: 36668090

14.质疑方式:供应商须在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规定的质疑期限内提出书面质疑,并将质疑函和相关证据递交至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南门体育馆6号门政府采购招标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5-83889026。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