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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观澜中学物业管理项目补遗

2017-07-10 16:37:50|作者:清洁吧

各投标人:

深圳市观澜中学物业管理项目(招标编号:SSZX2017-173)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并且具有相关(物业管理)的经营范围。(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提供2015年新版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体现基本信息以及许可经营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从供应商资料库里查询本项目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注册状态,投标供应商注册状态无效的,将按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4年07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无须单独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4、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同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通知。

联系人: 骆小姐

联系电话:18707551549/0755-22385923

传真:0755-22385993

邮编:518000

邮箱:82574297@qq.com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十日

附件:深圳市观澜中学物业管理项目补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