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第一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KHY2017-NK-G029)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2017)460号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对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NKHY2017-NK-G029
(二)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物业服务 | 3 | 年 | 为加强对保洁、安保与洗衣房的管理,做好医院后勤保障工作,规范医院保洁、安保与洗衣房工作,完善医院保洁、安保与洗衣工作措施。 一、医院概况 医院位于南康区东山街办新康东大道 ,占地:100亩、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现有开放病床800张,有门诊大楼、住院大楼、医技大楼、感染楼、宿舍食堂楼、附属楼、高压氧楼等房屋及附属设施。内设有环形交通道路及停车场。现在岗职工近1000人。 二、物业服务项目及要求 项目范围:医院保洁、安保与洗衣房工作。 承包方式和期限:方式为定额全包;期限为三年。 人员配备:宜配备工作人员82人。 三、相关说明 1、物业公司需为本项目提供保洁、安保与洗衣房服务与管理。服务人员配置标准按照南康区第一人民医院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具体由物业公司根据医院拟定的各科室人员区域配置情况科学、合理制定)。 2、物业公司需承担本项目所需用品及易耗品购置的费用。 3、前二个月为接管初期,属磨合期,物业服务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以考核表为准。第三个月全面进入正常运作轨道,物业服务合格率应达到95%以上,以考核表为准。物业公司人员定期培训,确保员工技能操作熟练,礼貌待客。确保无因工作人员失误造成失窃或其他机械操作事故。 4、物业服务管理费用根据医院每月各项服务项目得分结果发放当月物业服务管理费用。90分以上发放费用的100%,85-89分发放费用的95%,79-84分发放费用的90%,75-79分发放费用的85%。年内累计2个月在75分以下时,医院方将向成交的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如整改后达不到院方要求,院方可以终止采购合同。 5、如需增减物业服务项目及其相应费用,物业公司必须提前与业主协商,经双方研究讨论后确定。 6、对中标供应商员工的待遇等基本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原物业公司愿意留下继续服务的员工。 (2)聘用员工最低基本工资不低于以下标准: 1.物业经理:2500元 2.保洁主管:2000元 3.保安队长:2200 元 4.保洁领班:1800 元 5.洗衣主管: 2000元 6.保洁员:1500元 7.洗衣工:1550元 8.秩序维护员:1600元 9.40岁以下维护员(退伍军人优先) :2600元 备注:以上工资标准不包含假日工资、国家规定的各类保险及其它费用。 (3)合法、合规聘用及安排员工工作,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等费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7、工作质量与管理的基本要求详见:附件一:保洁管理;附件二:洗衣管理;附件三:安保管理。中标物业服务与管理公司在完成本基本要求或达到相应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可根据公司及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地工作方案调整。 8、中标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工商、税务、防疫、公安、劳动等相关部门的监管,所产生的罚金、税费等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监督、考核、管理。 9、中标供应商在承担保洁、安保与洗衣房工作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医院无关。如医院因此受到牵连,医院除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外,还有权要求赔偿由此给医院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0、中标供应商在承担保洁、安保与洗衣房工作期间,在医院场地内(含设备、设施、用具等)发生的人身伤害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给医院造成的一切损失,医院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 11、中标供应商聘用人员与中标供应商直接发生劳动或雇佣关系,中标供应商应做到依法用工,包括但不限于:自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相关的社会保险。中标供应商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发生的工伤、工亡及非工伤、工亡事故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2、中标供应商应自觉遵守治安及消防规定,提高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爆,加强员工的职业技术培训,如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发生事故,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因此给医院造成的经济损失中标供应商应负赔偿责任。发生重大事故一次以上医院即有权提前解除本承包合同。 13、合同期满后,中标供应商应与原物业公司做好工作、人员、物品等交接,交接完成后原物业公司须在三天内撤离医院,若未按时撤离,则应承担每日人民币贰仟元的违约金(从已交质量保证金内直接扣除)。除医院财产及不动产归还医院外,中标供应商自购的物质财产自行处理。 | 6669000.00 |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三)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五)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无。
(六)招标文件的购买: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2017年07月18日前(工作日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南康市政广场支行;账号:1510200409025915762),否则投标无效。各投标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08月02日09:30(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开标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自然人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十一)联系方法:
地址:南康区夜市街蓉江西路28号
电话:0797-6616675
传真:0797-6617121
邮箱: nkhynk@sina.com
联系人:陈静
开户行:工行南康市政广场支行
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510200409025915762
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zfcg/
赣州市南康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南康区东山街办新康东大道
电话:0797-7781116
联系人:黄女士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