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基层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QGPC-20170426)更正公告第2号
受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 委托,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基层物业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基层物业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XQGPC-20170426
3.首次公告日期:2017-06-28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开标时间更正为:2017年7月27日9:30
2.更正日期:2017-07-10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赵女士
2.联系电话:022-27937066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19号
3.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7928808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5号(西青区财政局)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7937066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380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xqcgzx6293@163.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杨柳青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020301040012948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或 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和 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西青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7月10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基层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QGPC-20170426)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17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