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1、工程名称:新龙电子商务产业园前期物业服务项目
2、工程概况:
(1)总投资额 :90万元 | |
(2)工程地点:新龙电子产业园 | (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58687㎡ |
(4)服务期限: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
(5)服务进场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20天内(具体起计时间甲方另行通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具有国家物业服务贰级资质;
(4)非常州市物业公司须在常州设有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并在常州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缴纳: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附件2
(3)保证金缴纳时间:详见附件2
(4)投标保证金缴纳地点:详见附件2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附件2
(7)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及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5、开标时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4);
(2)被委托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4)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非常州市供应商需另外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证明(非常州市物业公司提供)。
6、资格审查
(1)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盖有公章的有效复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开标时需按第6条详细要求携带原件或公证件备查。以上各项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审不通过处理,其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标。
(2)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
7、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5日下午17:00;报名时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代理人身份证、非常州市供应商需另外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证明(以上资料需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表”(格式见附件),地点:常州市和平北路1号国泰新都商务中心703室。
(2)答疑截止时间:2017年7月17日 下午17:00。
投标单位有异议在该时间段以邮件或书面形式提问,问题电邮至电子邮箱82572020@qq.com或传真至0519-88163189。
(3)资格审查、开标时间:2017年7月20日14时00分(超过14时00分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审查、开标时一次性递交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
地点:新桥镇人民政府215室
8、现场踏勘时间:自行踏勘
9、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300元整,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单位。
10、代理机构:本项目由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1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见附件1)。
12、本工程资审合格单位不满3家,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3、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新龙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地址:新桥镇人民政府215室
联系人:陆金龙
电话:1599506606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常州市和平北路1号国泰新都商务楼703室
联 系 人: 徐立
联系电话:13813699750、0519-88163189
传 真:0519-88163189
对通过初评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详细的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各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评标委会按评审后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名次,并推荐出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考虑的主要因素及其权值是:投标价30%,投标人总体评价15%,服务方案50%,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5%。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标依据 | |
一、投标报价(30分) | |||||
1 | 报价(投标人最终报价) | 30 | 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在招标控制价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 二、确定评标基准价C 设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7≤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评标基准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三、打分 1、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每高1%,扣减0.5分,每低1%,扣减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投标报价得分=100分-投标报价扣分值。 | ||
二、投标人总体评价(15分) | |||||
1 | 认证情况 | 3 | 具有有效的ISO9001、14001、18001管理体系认证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3分。 | 认证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 |
2 | 服务业绩和经验 | 2 | 2014年以来具有在管服务1年以上且建筑面积3万m2及以上的非住宅物业综合服务项目业绩(单一服务内容项目、工业园区项目不计分),有一个项目得2分,最高得2分 | 合同复印件;合同无明确的建筑面积,提供甲方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 |
2 | 2014年以来具有在管服务1年以上单个合同年服务费70万元以上(含)的非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至少包含秩序维护、环境保洁、设备维护、高配值班和会议服务中的三项,有一个项目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 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 |||
3 | 荣誉情况 | 4 | 2014年以来,所服务的物业服务项目获区优称号有一个得1分,获市优称号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评2项,可累计得分,同一项目不重复得分,本项最多得4分 | 表彰证明文件复印件 | |
4 | 资信情况 | 4 | 2014年以来,获得过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或中国指数研究院颁发的“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荣誉称号,有一个得2分,可累计得分,本项最多得4分 | 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
5 | 常州市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评情况 | 由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布的常州市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评情况通报中,考评排名后三名的,一次扣2分,最高扣4分。 | 以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发布的通报为准 | ||
三、服务方案(50分) | |||||
1 | 偏离情况 | 服务标准响有无偏离,有负偏离,一项扣1分 | 服务标准响应及偏离表 | ||
2 | 项目组织构架 | 10 | 针对拟成立的项目组织构架、项目组织规章制度、各岗位分工及岗位职责等方面评审,优9-10分,良8-9分,一般7-8分 | ||
3 | 服务人员构成 | 6 | 根据物业管理负责人学历、职称、理论水平、业务水平、获奖情况、综合素质、物业管理经验等方面,?具有物业管理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高级保安员资格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 | 简历、证书等材料、项目主管最近六个月社保中心出具的在本单位社保证明 | |
8 | 骨干人员及承诺的其他从业人员素质与采购规定要求情况对比,优7-8分,良6-7分,一般5-6分 | ||||
4 | 拟定特殊工种人员持有作业操作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及高压电工作业证(1人双证),有1人得2分,满分4分 | 附证书和社保部门盖章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 | |||
4 | 服务方案 | 10 | 针对本项目制定物业服务方案,优9-10分,良8-9分,一般7-8分 | ||
5 | 应急预案 | 8 | 应急事件处理预案,优7-8分,良6-7分,一般5-6分 | ||
6 | 文件制作 | 4 | 评委会根据投标文件制作水平,是否易于评委评审方面,1-4分酌情打分 | ||
四、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5分) | |||||
1 | 现场答辩 | 5 | 根据陈述和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满分为5分。优秀4-5分、良好2-3分、合格1分。 答辩顺序由投标人按签到顺序现场抽签确定。 投标答辩场所只允许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进入。项目负责人未能参加答辩的,本项不得分。 项目组现场答辩将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取平均值(若出现小数点则通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作为最终得分。 注:投标项目负责人对服务方案等进行陈述并对评委提问进行答辩,时间10分钟 | ||
注:1、投标人须将上述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或公证件)携带至投标现场,以备评委会查验,未携带原件(或公证件)的评分项目不予计分。
2、投标人提交的评审项资料有严重负偏离的,评委可酌情在分值范围外评分。
附件2: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采购项目关于缴纳招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宜
投标单位必须将投标保证金按下列所写明金额、时间、地点和方式交招标人。缴纳采购项目招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如下:
(1)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人民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名称:常州市汇吴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南银行新桥支行;
账号:86501081012010000001836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壹万元整
(2)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备案
第一次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存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云河路10号(华山路云河路交叉口)新桥商务大楼东侧6楼615室审核。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单位必须用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及银行汇票等方式(不接受现金)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账户,如现金解进,现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凭银行进账单到公司开具保证金收据。(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保证金的进账时间,若因投标人缴纳不及时未能及时到账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转账支票、电汇单等票面的用途栏上写明工程名称并注明用途为“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上必须注明票据号码,否则,不予开具财政结算收据。
(5)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资格预审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报名、资格预审前,资格后审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日的前一个工作日。任何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予以退还。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未获得投标资格的报名单位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凭财政结算收据退还;除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凭财政结算收据退还;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凭财政结算收据退还。
(7)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投标单位凭缴款收据在规定时间内到财政所615室通过网上银行直接退还至原缴纳账户。
财政所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051981988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