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流花湖公园配置电子屏及卫生保洁工具项目——卫生保洁工具采购 (重招) |
招标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流花湖公园的委托,对2017年流花湖公园配置电子屏及卫生保洁工具项目——卫生保洁工具采购 (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707-106389-0006 二、 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流花湖公园配置电子屏及卫生保洁工具项目——卫生保洁工具采购 (重招)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5万元 四、 采购数量:13辆 五、 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品名数量备注电动扫路车1配装240升垃圾箱拖车电动保洁车5 电动三轮中转车2 电动高压冲洗车1进口双缸发动机,加装平面清洗器电动三轮高压清洗车2进口发动机,加装1/2减速器,配高压水枪和平面清洗器电动三轮车2
备注: 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六、 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及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招标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投标人为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如是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车辆生产厂家签字盖章的授权书; 5.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对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3、 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车辆生产厂家签字盖章的授权书。 4、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评判和论断。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文件下载专栏下载。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 7 月 11 日起至2017年 7 月 30 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7 月31 日14:30 九、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 开标时间:2017年 7 月 31日14: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 7 月 10 日 至 2017年 7 月 1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流花湖公园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00号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86662379 传真:020-86668179 邮编:510000(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7554018 18011878785传真:020-87554028 邮编:510640(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011878785 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554258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 7 月 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