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医院及其家属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医院委托,为其所需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医院及其家属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ZS-QCWJ-H-2017-3002
招标人项目编号:XM-2017-0516-A0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 服务期限 |
1 | 物业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1年 |
投标人必须整包投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3.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招标物业服务范围包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医院(后文简称“武警医院”),旧武警医院,新家属院(总队医院北侧),五塔寺旧家属院等4处物业。项目具体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缴纳税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一级资质;
4、驻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丰富的物业管理项目经验,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能规范组织管理保证其高效的服务工作质量;
5、本项目负责人和管理层人员都必须为投标人公司正式员工,并出具近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记录证明原件(以人社局出具证明为准)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服务的专业能力,近三年(2014年至今)有至少3个物业服务业绩;
7、投标人必须有本地服务机构(本地特指呼和浩特市)。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17年 07月 11日至2017年 07月1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3:30—17:00时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非“三证合一”报名人需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4、其他材料
4.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
4.2至少3个近三年(2014年至今)物业服务业绩合同(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4.3本地服务机构、办公地点证明(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同时附服务机构或办公地点的照片和地址)
4.4投标人联系方式:含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以上资料报名时均须提供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备案。
四、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8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高雪
联系电话:0471-5223622
传真:0471-5223623
邮箱:zszbsfgs@126.com
七、投标保证金、标书费汇款地址
开户名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巨海城支行
帐 号:47190001411032516010034
行 号:308191036122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医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
邮政编码:010100
联系人:白助理
联系电话:0471-3326554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