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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东岭镇中心卫生院卫生保洁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07-11 15:04:14|作者:清洁吧

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受惠安县东岭镇中心卫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惠安县东岭镇中心卫生院卫生保洁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下述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编号:FJSJX2017565二、项目名称:惠安县东岭镇中心卫生院卫生保洁社会化服务项目三、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四、招标文件公告时间:2017年 7 月 10 日至 2017 年7月17日五、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17年 7 月 10 日至 2017 年7月17日。投标供应商应在此期间内,至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个合同包售价人民币100元(不含电子版、图纸),如需邮寄另加收邮寄费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未按约定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电子版可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ha.fjzfcg.gov.cn:9200)下载查看。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营业执照须含有物业管理保洁服务相关内容,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4)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  (5)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6)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元整(¥1380000.00),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2。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招标文件公告及购买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八、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泉州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 年 8月2日15: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十、开标时间:  2017 年 8月2日15:30时(北京时间)十一、开标地点: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惠兴拍卖行)惠安县城惠兴街螺兴大厦二楼十二、项目采购人:惠安县东岭镇中心卫生院联系人:庄先生联系电话:13004832796地址:泉州市惠安县东岭镇 代理机机构: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1号801室邮编:362000项目联系人: 小刘联系电话、传真:0595-22192139、0595-28096018邮箱:2099663083@qq.com十三、缴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按约定时间汇到以下账户,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开户名: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秀支行账号:1525 5010 0100 1517 00  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