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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一清洁车辆场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7-11 15:16:37|作者:清洁吧
 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一清洁车辆场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号:0773-1741GNOA01942 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一清洁车辆场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东高井采购人联系方式:王正伟85763165采购品目:A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艺芬、张妃、邹家恒010-68405026预算金额:70(万元)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7-10 09:00:00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7-17 16:00: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投标截止时间:2017-08-01 09:30:00 开标时间:2017-08-01 09:30:00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投标。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项目联系人:赵艺芬、张妃、邹家恒010-68405026 项目联系电话:赵艺芬、张妃、邹家恒010-68405026 其它补充事宜:1、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缴纳社保及纳税缴费记录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证明(加盖公章)。2、开标时请各投标人安排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大会。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3、评定办法:综合评分法4、传真:010-68405006;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帐号:867080112810001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07-10 18:49:15U020170711011897373919.doc